蜀山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及智慧路灯改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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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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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为了降低能耗、减少财政支出,更好地管理城市路灯照明,拟对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管辖的长江西路以南区域约5000盏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并对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管辖的一万余盏路灯安装单灯控制产品(截止招标日止,管辖总灯盏数不超过11000盏)进行改造,并安装后台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含高压钠灯、太阳能路灯、LED路灯等所有功能性照明设施。本次招标的节能服务产品在不改变现有路灯光源及满足照度的前提条件下,安装智慧路灯数字化管理系统及相关节能产品。合同期为五年。本次合同能源管理包含对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管辖的智慧路灯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路灯的运行、路灯灯具、光源、灯杆、配电柜、变压器等照明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及防盗。
二、服务需求
1、节电率要求:节电率需≥30%。
2、本次节能改造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对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管辖的长江西路以南区域所有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
所有的高压钠灯、设备和变电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日常管理、防盗等。
所有的LED路灯日常巡查运行、养护、维修、日常管理、防盗等。
路灯的设备设施包含:灯具、光源、灯杆、配电柜、电器、电缆(线)、变电设备、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平台等一切路灯运行所涉及的设备和设施。
3、技术要求
3.1智慧路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基于地理信息平台,要求全区智慧照明“一张网”管理;
要求全部照明设施(含单灯)运行“可视化”;
具备灯杆带电实时监测及报警功能;
具备远程实时监控、故障自动告警、实时数据查询;
具备基于路灯属性(如主道灯、辅道灯、投光灯等)的远程管控;
支持公网远程访问;
支持手机报警、邮件自动收发;
自动生成维修报表、统计报表、健康分析报表等;
自我智能管控;(例如:公网瘫痪、设施漏电、电压异常等状况下的自身管控能力)
3.2节能产品技术要求:
投标的节能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安全、质量规范;
使用节能产品改造后,功率因数≥0.95,谐波≤10%;
节能产品与网关(或称集中控制器)的通讯方式为ZIGBEE或PLD或6LoWPAN。
节能产品需采集和上报系统的参数为:电压、电流、功率、状态等,自身需具备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功率保护、灯寿终保护功能。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成熟的单灯控制产品及控制系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日内带产品至采购人处安装演示产品功能。如中标供应商在其他地方有成功案例,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案例的访问地址,并演示产品功能。如产品不质量或性能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取消中标资格,并函告公管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4、其它相关要求
LED灯具及不在本次改造范围,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的养护,电费不计入合同能源管理电费中,其中LED灯具由甲供。
节能改造后,路灯照度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将路灯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完好移交采购人,智慧路灯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所用节能设备无偿转让给采购人。移交时必须将系统升级至最新版本,并提供免费三年的升级服务。
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将智慧路灯数字化管理系统及节能产品委托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产品质量及节电率进行检测。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管辖的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升级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收益结算起始时间。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一套用于管理的监控中心。
合同能源管理前期节能改造和合同期内养护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5、路灯养护人员配备、项目部设置及机械设备要求:
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投标供应商为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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