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组织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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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组织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一:组织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惠水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的领导和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按照《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以及县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狠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领导干部管理
1、加大《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严格动议原则及条件、明确初步动议主体、规范动议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干部工作启动之初,就有关拟调整职位空缺情况征求编制部门的意见,根据编制部门的复函情况,积极开展预审工作,就领导职数核定数、实配数和空缺情况等情况报送上级组织部门进行预审,并将上级组织部门的意见作为后续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2、强化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强化选发展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上半年,县委常委会共讨论干部任免4次,票决任免干部117名。新提拔科级干部17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0名,副科级干部7名;女干部3名,少数民族干部8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3、严格干部调动和抽借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调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干部人事调动工作审批程序,切实防止超编满编进人,行政、参公、事业、工勤编制混编使用,违规借调抽调干部等情况。2016年以来,共办理干部调动9次,涉及干部23人。对违规抽借调、违规配备股级干部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配备股级干部等问题,已敦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备案;对违规抽借调的39名干部,责令相关单位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4、严肃全县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联合县纪委、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就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着重进行强调,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到五个不允许,认真核准单位人员编制、占编情况、人员身份、工资类别以及人员借入借出等情况。同时,及时消化超职数配备的科级领导职数23名,消化超配的科级非领导职数17名。
5、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协助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发挥谈话的沟通、鼓励干劲、提醒告诫功能。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集中报告和考察对象个别报告等工作。做好八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持有因私出国证件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有关案件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共办理有关举报调查核实案件4件。
6、积极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认真核实重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目前,已初审356卷,复审213卷。做好《贵州省组织干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新增录入录用公务员、调入管理干部、调任领导干部信息400余卷。
7、加强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培养。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实际,依托党校为培训主阵地,高标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3月初,召开首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对全县各基层单位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综合表现突出的40名青年干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按照省、州组织部门安排,共组织完成省、州的上级调训任务38批次177人。
二、从严治党、固本强基,提升党建工作新水平
1、从严落实党建责任。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惠水县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坚持开展党建经常性督查指导工作,健全完善了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述职评议的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同时,县委书记与15个基层党委书记签订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推进管党治党新常态。
2、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要求,在全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委书记万庆华带头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全县30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为3个批次,分别在所在单位或深入到所分管联系的单位讲党课。召开了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为主题的县委中心学习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及遍访活动,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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