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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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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35 - ******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公开招标并选聘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的*********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奥东路以东,经十东路以南 ;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介入协助甲方竣工验收、接管验收以及房屋交付工作; 2、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设立物业服务中心,来客指引及登记; 6、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7、车辆停放管理; 8、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0、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公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和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庭院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辖区车辆行驶及停车秩序的维护。 7、维护辖区的安全秩序维护,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责任)。 8、在大厦内积极开展相关文化娱乐及宣传活动。 9、受甲方的委托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将住户的房屋维修问题及时报告给相关保修单位。 10、制定物业管理规约以及装修管理制度,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11、负责统一对大厦内因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运管理(收费标准征得甲方同意)。 12、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经有关部门或业主委托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可代收电费、水费、网络费、停车管理费以及房租等。 13、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4、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定服务企业需完成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大厦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商务办公: 4.6 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5.6 元/月.平方米; 3、甲方自用商务办公部分按优惠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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