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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1:公司治理模式与机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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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1: 公司治理模式与机制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主要内容: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机制与制度安排►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关 系,其核心是所有者(股东)权利 (利益)问题。而股东的一切权利 (如投票权、收益权等),归根结底 均来自于其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霍诺(Honore,1961)完整所有权11项要素: (1)占有权(the right to possess )对占有物予以排他性 的、物理上的控制; (2 )使用权(the right to use )个人享有或使用的权利; (3 )管理权(the right to manage )决定如何或由谁来使 用该物; (4 )收益权(the right to the income )享有由于个人对该 物的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而产生的收益; (5 )资本权(the right to the capaital )转让、消费、改造 或毁坏该物的权利;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6 )安全权(the right to security )免于被剥夺的权利; (7 )遗赠权(the incident to transmissibility )有权将所有之 物遗留或赠与他人; (8 )无期限限制(the incident of absence of term )对某物拥 有所有权不应有时间上的限制; (9 )禁止有害使用义务(the prohibition of harmful use ); (10)执行判决的义务(libility to execution )有责任用该物来 偿还债务; (11)剩余特征(residuary character ),如何在规则失效时 使财产权利回归原主。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企业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 业主制是最早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形态,其特点是业主 对企业拥有完全的控制权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对企业承担 无限责任。  所谓合伙制就是由几个合伙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 金、实物和技术,共同经营,分享剩余,并对企业债务承 担完全责任。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不担任企业的 实际管理者,而聘请他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开 始分离。由于合伙制下的合伙人数目有限,所以经理和合 伙人之间的沟通比较容易,“委托—代理”问题尚不突 出,他们之间的关系由合同确定,受《合同法》规范。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出资人的法律实体,其存续不受出资 人生命周期的影响,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出资人承担有 限责任。现代公司的出现,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和所有权 相分离,同时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了更多的利益主 体。由此产生了以下下问题: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 风险” 、机会主义行为和隐蔽行动。代理人拥有委托人 所未了解的私人信息,在委托人难以察觉到的情况下, 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英国18世纪南海事件)  如何建立和实施一套机制来保护投资者,保证公司控制 权的行使者能够按照投资者的最佳利益行事?如何实现 利益相容,使公司运作过程的所有参与者成为一种利益 共同体?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一套决定有限公司如 何运作、按照谁的利益运作的法律、制度、规范和 做法。 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CG)是 一整套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 制度安排。它决定企业由谁控制、为谁服务、风险 和利益如何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并决定企业运作的 质量和效率。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最狭窄的CG定义:如何保证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的利 益行事:公司治理机制主要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 能、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相 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  根据这一定义,CG必须解决两类问题:一是逆向选择 问题:保证选出好的管理层;二是道德风险问题:保 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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