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1:公司治理模式与机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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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1:
公司治理模式与机制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主要内容: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机制与制度安排►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关
系,其核心是所有者(股东)权利
(利益)问题。而股东的一切权利
(如投票权、收益权等),归根结底
均来自于其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霍诺(Honore,1961)完整所有权11项要素:
(1)占有权(the right to possess )对占有物予以排他性
的、物理上的控制;
(2 )使用权(the right to use )个人享有或使用的权利;
(3 )管理权(the right to manage )决定如何或由谁来使
用该物;
(4 )收益权(the right to the income )享有由于个人对该
物的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而产生的收益;
(5 )资本权(the right to the capaital )转让、消费、改造
或毁坏该物的权利;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6 )安全权(the right to security )免于被剥夺的权利;
(7 )遗赠权(the incident to transmissibility )有权将所有之
物遗留或赠与他人;
(8 )无期限限制(the incident of absence of term )对某物拥
有所有权不应有时间上的限制;
(9 )禁止有害使用义务(the prohibition of harmful use );
(10)执行判决的义务(libility to execution )有责任用该物来
偿还债务;
(11)剩余特征(residuary character ),如何在规则失效时
使财产权利回归原主。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企业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业主制是最早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形态,其特点是业主
对企业拥有完全的控制权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对企业承担
无限责任。
所谓合伙制就是由几个合伙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
金、实物和技术,共同经营,分享剩余,并对企业债务承
担完全责任。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不担任企业的
实际管理者,而聘请他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开
始分离。由于合伙制下的合伙人数目有限,所以经理和合
伙人之间的沟通比较容易,“委托—代理”问题尚不突
出,他们之间的关系由合同确定,受《合同法》规范。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出资人的法律实体,其存续不受出资
人生命周期的影响,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出资人承担有
限责任。现代公司的出现,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和所有权
相分离,同时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了更多的利益主
体。由此产生了以下下问题: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
风险” 、机会主义行为和隐蔽行动。代理人拥有委托人
所未了解的私人信息,在委托人难以察觉到的情况下,
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英国18世纪南海事件)
如何建立和实施一套机制来保护投资者,保证公司控制
权的行使者能够按照投资者的最佳利益行事?如何实现
利益相容,使公司运作过程的所有参与者成为一种利益
共同体?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一套决定有限公司如
何运作、按照谁的利益运作的法律、制度、规范和
做法。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CG)是
一整套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
制度安排。它决定企业由谁控制、为谁服务、风险
和利益如何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并决定企业运作的
质量和效率。
财产权利与公司治理
最狭窄的CG定义:如何保证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的利
益行事:公司治理机制主要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
能、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相
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
根据这一定义,CG必须解决两类问题:一是逆向选择
问题:保证选出好的管理层;二是道德风险问题:保
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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