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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池三包”解释权
顾客申诉:新换的电池是旧的
今年元旦,熊某在永康城区一店家购买了一辆电动车。9月25日,该车蓄电池出现质量问题,该店为他作了更换。10月30日,又出现了同样问题,熊某才发现店家更换的竟是旧电池。回想购车时,该店承诺过,蓄电池有质量问题一年包换(在购车凭证上注明),他就拨打了消费维权热线12315。
对此,店家的解释是,电动车电池“一年包换”,是指前半年换新电池,后半年换“维护电池”,说这是国内电动车行业的“行规”。
问及依据,店家先出示了该电动车生产厂家的“三包细则”,后又提供了某行业协会“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售后服务规范”。但该店承认事先未告知顾客有关厂家的“三包细则”,顾客也未问过。 工商:未告知顾客涉嫌违法 永康市工商局12315调查后认为:根据双方举证,该店如此解释、如此“三包”涉嫌违法。
该电动车保修卡上只印有“三包”规定:“蓄电池一年内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予以更换”,但无“一年包换”是指“前半年换新电池、后半年换维护电池”之类的内容;这句话是该店对顾客作出的书面“三包”承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1月4日,经调解,该店最终同意以继续更换“维护电池”的方式,将该车电池的包换期从原先约定的一年延长到14个月,但顾客坚持要求该店更换新电池,永康市工商局无奈终止调解。
规范电动车“电池三包”解释权
根据永康市工商局12315专门发布的“三包提示”该市对电动车行业“电池三包”解释权作如下规范。
一、“维护电池”难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待电动车售后三包,要特别注意防范厂商“电池一年包换”承诺中可能存在的猫腻,提倡双方事先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约定,以免事后各方解释不一、电池一年三包“打折缩水”。
二、“电池一年包换” 承诺要慎重。电动车厂商对其三包解释一定要慎重,要清楚明了,并要事先告知消费者;对高于浙江省现行三包标准的“电池一年包换”,不诺则已,一诺千金。
据了解,从今年3月15日起,电动助力自行车商品,已经首次列入浙江省新三包目录,整车的三包期是一年,充电电池的三包期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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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电池由旧电池翻新而来 商家承诺的是电动自行车一年保修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原装电池,没想到超过6个月,更换的就不是原装电池,而是用旧电池翻新的售后专业服务电池(以下统称售后电池)。记者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反映的线索调查发现,这种情况并非个例,甚至可以算是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潜规则。
消费者反映 包换期内换的不是原装电池
近日,郑州市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的遭遇。2010年11月,杨女士在郑州市大学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点花2050元买了辆电动自行车,购车时商家告知该车每充满一次电能跑50公里,保修期为一年,一年之内电池有问题可以免费更换原装电池。
今年8月,杨女士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每充满一次电只能跑不到15公里。想到还在保修期内,她便找到商家,要求依据当初的承诺为自己免费更换电池。换电池后不久,杨女士发现,新换的电池质量明显不如原装电池。再次找到商家,对方表示,换的确实不是原装电池,而是售后电池。商家还称,电动自行车保修卡上确实写明其保修期为一年,但电池包换只能“前六后六”,即前6个月更换原装新电池,后6个月更换售后电池。“我后来才了解到,所谓的售后电池其实是厂家回收再进行翻新的旧电池,质量比原装电池当然差多了,这不是电池包换期缩了水吗?”杨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 销售人员不提换电池潜规则
杨女士的遭遇是否是普遍现象呢?记者以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名义进行了实地调查。
10月15日,在郑州市京广路上的捷马电动自行车经销处,店主在向记者介绍车辆的同时,也向记者特别介绍了电池的情况。他表示,一年之内电动自行车电池如果出现漏液、充不上电或者电池容量低于初容量的60%的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原装电池。然而,记者在其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三包”卡上看到,上面写着“前6个月换原装电池,后6个月换售后电池”的字样,店主对此并未提及。
10月16日,在郑州市大学路上的苏杰电动自行车经销处,店主向记者介绍说,该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保修期为15个月,在保修期内电池出现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原装电池。在记者一再追问下,店主才坦言,该店电池更换标准是“前七后八”,即前7个月更换原装电池,后8个月更换售后电池。
10月17日,记者来到了大学路上的洪都电动自行车经销处。一位店员向记者介绍,该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保修期为一年,一年之内电池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原装电池。该店员没有向记者提及“前六后六”的潜规则。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京广路上的洪都电动自行车售后维修站进行了采访。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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