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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规范.docx

发布:2017-03-13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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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1.1?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3.1.1.1?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中断供电后将发生爆炸、火灾以及严重中毒的一级负荷亦为特别重要负荷。3.1.1.2??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者。?(2)?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3)?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3.1.1.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电力负荷。3.1.2??民用建筑中常用重要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1.2的规定。?续表3.1.2?续表3.1.2?①?仅当建筑物为高层建筑时,其客梯电力、楼梯照明为二级负荷;?②?此处系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一旦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身伤亡或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实验室,例如生物制品实验室等;?③?在面积较大的银行营业厅中,供暂时工作用的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④?该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⑤?重要通讯枢纽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注:各种建筑物的分级见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3.1.3?表3.1.2列为一级负荷的电子计算机,其机房及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的应急照明亦为一级负荷。3.1.4?当在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时,与其有关的主要通道照明为一级负荷。3.1.5?电话站的电源为一级负荷,其交流电源的负荷级别应与该建筑工程中最高等级的电力负荷相同。3.1.6?表3.1.2所列的主体建筑中,当有大量一级负荷时,其附属的锅炉房、冷冻站、空调机房的电力和照明为二级负荷。3.1.7?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3.1.8?对负荷等级没有规定的重要电力负荷,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3.1.9?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3.1.9.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容量较大或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应采用两路高压电源。如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电力系统或临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如一级负荷仅为照明或电话站负荷时,宜采用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3.1.9.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为保证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1)?常用的应急电源可有下列几种:?a.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b.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c.蓄电池。?(2)?根据允许的中断供电时间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a.静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b.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适用于允许中断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c.快速自动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3.1.10??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供电。3.1.11?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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