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四川质量技术监督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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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2009年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港发电厂锅炉爆炸事故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二)西安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泄漏燃爆事故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 2004年4月15日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工人在操作中发现氯气泄漏 ,并发生爆炸,9人死亡和失踪,15万人被疏散,重庆主城区被氯气威胁了60多个小时。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四)上海沪东中华造船集团600T起重机械事故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五)贵州兴义马岭河峡谷景区索道坠落事故 二、特种设备事故教训(六)深圳东部华侨城游乐设施事故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条例》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 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 小时以上的。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 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 万人以上15 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 小时以上48 小时以下的。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 小时以上的。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 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 小时以上12 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 小时以上12 小时以下的。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下列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事故,例如发生超过设计防范范围的台风、地震等; (二)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动或者自杀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下列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交通事故且非本体原因导致撞击、倾覆及其引发爆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 (二)火灾引发的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等特种的事故; (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移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条例》规定范围而引发的事故; (五)因市政、建设等土建施工或交通运行导致压力管道损坏而发生的事故; (六)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二)事故报告 1、及时、准确、完整是事故报告的客观要求 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对于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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