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处罚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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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要点及注意事项: ①索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证明主体资格和适用该规章的依据。索取《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②现场检查该单位从事放射工作,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记录许可部门、许可的项目或范围),增加的项目或范围的放射诊疗设备正在使用,或减少了许可的项目或范围。 ③询问增加或减少项目或范围的开始时间及申请变更情况。 ④许可项目和范围要注意区分,根据《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填写说明,许可项目或放射诊疗项目是指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许可范围是指《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登记的许可范围, * * * 搜集的证据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及变更栏 放射诊疗设备照片 放射诊疗记录照片 *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违法行为 1)适用范围: ①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启用的。 ②未按规定委托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③医疗机构未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 (2)违反条款: 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3)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取证要点: ①索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现场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增加新设备或检查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存在维修设备更换重要部件等行为,但不能提供检测报告。 ③尽量不使用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去处罚,根据目前分工,对周围环境的放射防护的监督处罚权主要在环保部门。 * 未定期进行状态检测 * * 新安装设备案例 * * 收集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 询问笔录 设备维修记录或购买安装记录; 设备使用登记等 照片 * 小结 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在使用-----要证明。 谁违法处罚谁----主体资格要证明 人物出现有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委托书 法律条款要清晰、准确---正确解决法律冲突 程序不能乱,推论不可有。 不能乱强制---放射卫生没有依据查封扣押设备。 文书用恰当。询问不要出现在现场检查笔录。陈述申辩可用陈述申辩记录,也可以直接采用单位盖章的相关说明、解释。不必一起出现。陈述申辩人要有委托书。 * * 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杨 刚 电话QQ:378787543 E-mail:ygang88888@163.com *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职业健康检查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 放射工作人员的待遇 * 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款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给的定义: 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款: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不管医疗机构还是非医用辐射单位,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把握从事放射工作、接触放射职业危害、违反健康管理要求三方面的事实。 从事放射工作可以从正在从事放射检查、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放射岗位津贴发放记录、放射工作值班表、放射检查报告签名等去取证。 接触放射职业危害,要证明在放射工作场所、有放射设备。 违反健康管理要求,现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 * 上岗前健康检查 目的意义:着重于评价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其对预期从事的任务的适任性,可淘汰不应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也是从业人员接触放射线前的本底资料,为就业后定期检查、过量照射提供对比和参考。 上岗前人员:即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新招人员 、转岗人员(从其它岗位转到放射岗位)。 《办法》第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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