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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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污水
管网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单位(章):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日 期:
目 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一) 开工前测量准备和控制测量监理
(二) 管道(渠)工程测量监理
(三) 地基处理测量监理
三.施工材料进场监理
四.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要点
五.管道施工质量监理
七.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八.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九.旁站监理方法和要求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实现 河道污水管网工程工程施工监理的控制目标,在本工程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更具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工作细则,起到具体指导工程监理实务作业的目的。本实施细则内容为主要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程序、监理要点和监理方法。编制依据为:
(1) 河道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图纸
(2)《市政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248:2008)
(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6)《城市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7)《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标(2011)77号
(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1)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版)
(10)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报告)
(11)业主提供的本工程当地气候、环境以及管道工程沿线地质和周边建(构)筑物等情况。
(12)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
二、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一)开工前测量准备和控制测量监理
1.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须检查承包人测量人员资质、岗位证书和数量;测量仪器型号、精度和检定情况。
2.检查控制桩平面位置和高程的复核结果与精度。
3.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布设的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点的成果与精度,并组织复核测量及签认。
4.承包人须校测原管道、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5.检查控制点的布设及保护情况。
6.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中的规定,见下表:
项 目
允许偏差
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
±20√L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N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1/3000
直接丈量测距两次较差
1/5000
注: L – 水准闭合路线长度 km; N – 测站数。
7. 测量资料表式采用《湖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二)污水管道工程测量监理
1.沟槽开挖前, 承包人进行管位轴线、井位中心桩和原地面高程以及基坑开挖放线测量,经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测量记录表和水准测量(纵断高程)记录表并附有关示意图等资料,由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并签署意见。
2.沟槽开挖成型后,承包人进行基底位置、尺寸和高程检测,提交相应申报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复承包人沟槽测量检验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复核测量。
3.管沟基底换填层,施工前后承包人均应进行自检,并提交相应资料。由测量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测量并签署意见。
4.钢壁波纹管道安装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承包人对管基须进行自检,将其位置、平面尺寸、高程填报有关资料。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与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5.沟槽回填前,对安装完毕的管道的转折点和井位等,承包人须进行实地测量其位置与高程,由测量监理工程师按要求组织进行复核测量。
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规定。
三、材料见证取样监理
项目监理部按相关规定,对水泥、砂、碎石、钢壁波纹管材及配件、砌体材料、PVC管材、回填土进场进行严格控制,进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质量验收要求,同时出示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对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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