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InterNet-Web技术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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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nternet/web技术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初探
黄益中(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7)
众所周知,在国外发达国家,现代意义的土地整理工作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为各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在我国,自土地整理列入土地管理法这一土地管理的大法以来,现代意义的土地整理工作才真正开展起来。随着,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整理的相关政策,土地整理事业正蓬蓬勃勃开展起来。几年来,土地整理工作初步成效已为世人所注目,社会各界都给予肯定和支持。可以说,土地整理工作是最受老百姓欢迎和拥护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之一,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逐步提高土地整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把土地整理工作推向更深更宽广的领域,是下一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重要任务,也事关我国、我省步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提高土地整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阶段,有必要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本文主要结合目前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已初步开发的土地整理管理信息系统实践,论述在现阶段土地整理工作的信息适用技术及其应用途径。
一、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分类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相关的信息,按阶段性工作次序可分为:项目立项相关信息、项目申报批复相关信息、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相关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信息、项目竣工验收相关信息。按信息记录属性可分为:文本信息、数字信息、图形信息、图像信息。按信息共享程度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交流信息、具有管理职能的政务信息。按业务归口管理特点可分为: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土地整理资金使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农地整理;市地(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宅基地整理;土地整理中的权属调整;土地整理工程招标投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农保田代保等信息。
二、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共享的层次特点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的共享有以下特征:信息共享的层次性,即按不同实施管理层次的部级、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四层共享级以及公众共享级。不同的信息共享层次对共享信息的要求不同。部级主要共享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的信息,省级主要共享本省地方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的信息及国家有关指导性政策、要求等信息,市(地)级和县级主要共享本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信息及国家、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指导性政策规定等信息。
根据信息共享的层次特点,可相应建立规范化的信息共享授权机制,信息生成和信息提供责任机制,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的责任机制。
鉴于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共享的层次特点,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应定位于国家、省、市(地)、县四级及社会公众共享级(如下图)(略)。
三、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需求分析及信息系统的方案优化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路线的选用,应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信息分类特点,信息系统共享的要求,信息源分布特点,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日常维护运行成本与经济社会效益几方面来考虑和衡量。
各层次信息共享的正常信息需求各有特点,或者说各有差异。部级共享信息需求主要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的实施管理信息;省级共享信息需求主要为区内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信息,包括项目竣工认定所需的信息,各地各时期分类统计信息;市(地)级共享信息需求主要为项目立项审核、验收等所需信息;县级共享信息需求主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信息、项目申报信息、项目批复信息、项目规划设计信息、项目实施管理信息、项目工程监理信息、项目竣工初验信息、项目工程招标投标信息、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审计信息、项目权属调整方案信息等。
由于信息需求的差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路线选用各有偏重,其中县级信息系统最为全面,也是整个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并且,县级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可纳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之中,对外实现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的连接共享。
传统的管理信息系统有基于文本管理的系统、基于属性管理的关系数据库系统、基于图形/图像管理的图形/图像数据库系统和基于工程设计的辅助设计系统等。单一的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在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实践中难以满足工作要求。所以,在多层次管理信息共享中不加区别的配置所有专项管理信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有许多弊端。一是忽视了实践中不同共享层次的共享信息需求的差异;二是反而束缚了不同共享层次特有的信息利用效率;三是相对系统构建成本巨大,不适应现阶段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技术进步状况;四是不切合现阶段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实际状况。
因而,目前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专项系统应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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