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违法行医案例剖析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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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说明全国打击非法行医斗争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有死角,仍有些执法监督人员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对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纠正、查处不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是卫生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执法不严则法制不彰,监督不力则歪风邪气盛行。 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地方对非法违法行为处罚不力,避重就轻,用罚款来代替停业或关闭取缔。一些地方或单位对重大隐患长期视而不见,对已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或问题,以种种借口拖延整改治理,甚至应敷检查,自欺欺人。一些重特大事故还暴露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典型违法行医案例剖析 诊所败诉:执业许可证被判无效 赵靖伊娃死亡后,她的家人对西关益心诊所的资质和王晓磊的行医资格提出了质疑,随后将该诊所和禹州市卫生局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 诊所败诉:执业许可证被判无效(续) 王晓磊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显示的是“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但核准登记的医疗科目填的却是“西医内科”;在审查意见表上,“局长核批”一栏空白。而王晓磊提供的1994 年4 月1 日获得的河南省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没有发证机关“河南省卫生厅”的公章 诊所败诉:执业许可证被判无效(续) 另外,《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在城市(含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等条件”,然而,赵旭辉通过国家卫生部医师执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王晓磊,结果却是“没有相关信息” 诊所败诉:执业许可证被判无效(续) 2006 年8 月9 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禹州市卫生局为王晓磊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了法定审批期限,王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中存在批准文号和发证日期空白、登记号有涂改、没有局长签字等问题,禹州市卫生局为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程序和实体上存在明显且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故判决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 诊所败诉:执业许可证被判无效(续) 王晓磊随后提起上诉, 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2006 年12 月,禹州市卫生局撤销了为王晓磊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事发后,王晓磊离开了西关益心诊所,2007年2月11 日被禹州市公安局拘留,3 月14 日被批准逮捕。9 月19 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王晓磊提起公诉 办证内幕 法院查明,王晓磊是禹州市磨街乡人,1987 年10 月毕业于许昌卫校,系自费进修生。1993 年8 月,王晓磊参加河南省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1994 年4 月1 日,有关方面给王晓磊颁发了《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王据此开办诊所多年。 办证内幕(续) 2004 年1 月1 日,我国开始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从医”。而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及《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只有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 年以上的,才可以申请获取执业证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医资格。 办证内幕(续) 王晓磊是否符合申办执业证的条件呢?据司法机关调查,王的行医时间未满20 年。法院审理认为,2005 年10 月,王晓磊在申办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过程中,以虚假材料获取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进而为自己申请开办的西关益心诊所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办证内幕(续) 既然王晓磊行医时间不满20 年,她是如何一步步通过审核,获取执业资格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呢?禹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这个证发得确实有问题,卫生局在这个事上是有失误的”。 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王晓磊承认自己行医时间实际上不够20年,她说,当时是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马某给她提建议,用假身份证办理注册登记。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办证内幕(续) 王晓磊的丈夫和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防保所工作人员马某均承认,王晓磊以个人名义申请成立个体卫生所时,在其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马某为其代写了虚假的证明和其他材料,后上报禹州市卫生局进行注册登记。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办证内幕(续) 王晓磊使用假身份证的事实没有被认真审查,致使王晓磊的执业资格申请顺利通过了注册登记。在禹州市卫生局乡村医生管理系统人员信息表中,确实显示王晓磊符合行医年限并获得了执业注册,禹州市卫生局随后向王晓磊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办证内幕(续) 禹州市人民法院认定马某和禹州市卫生局医政中医股股长周某涉嫌滥用职权,考虑到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对两人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处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分析: 2005年12月13日 陈啸宏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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