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第八讲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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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以后白糖价格猛跌至每吨1600元,此时B公司提出要求交货,A公司加以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试问: 1、A公司有无权利解除合同? 2、如果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则其可以要求B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多少? 3、如果A公司不要求解除合同,则其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多少? *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一) 1、本案中,买方A省经纶公司与卖方香港中发公司都存在违约行为。因为,首先卖方没有将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情况通知买方。其次,A省经纶公司没有在装运前20天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2、中发公司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取决于A省经纶公司迟延开出信用证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条关于法定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我们认为中发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3、如果中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A省经纶公司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二) 1、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如果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则首先,其可以不再履行合同,拒绝接受A公司迟延给付的剩余100吨白糖。其次,A公司还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B公司返还其已经支付的19万元货款。当然A公司也必须将100吨白糖返还给B公司。第三,如果A公司因B公司迟延履行债务而遭受了损失以及因返还而遭受了损失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但必须注意的是,A公司不能获得违约金赔偿。 * 3、 如果A公司不要求解除合同,则其首先,可以要求B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合同约 定的违约金加以确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其遭受的损失,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增加。其次,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剩余的100吨白糖。 * 重点内容:合同的解除 *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原因和法律效力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1、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终止。(如协议解除合同、抵销、债务免除。) 2、基于法律规定终止。如合同履行完毕、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 3、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而终止。如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失去履行必要。 (三)法律效力 1、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主体权利义务消灭; 2、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保密、协助和通知等义务依然存在。 * 二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2、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3)合同解除须有解除合同的行为; (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1)单方解除:是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2)协议解除。 2、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解除; (2)约定解除,是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1、协议解除的条件; 2、法定解除的条件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结果致使对方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 *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根本违约具体包括: A、预期违约;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1、协议解除的程序 合同协议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只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三、抵销 (一)抵销的概念与分类 1、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的行为。 2、抵销分类 (1)法定抵销: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债权按同等数额消灭的权利,称为抵销权) (2)合意抵销:依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通常所说的抵销是指法定抵销) * (二)抵销的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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