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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doc

发布:2017-06-06约2.74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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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7.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有关的装置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的数值准确可靠,防止不良或不准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误用。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自有或非自有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 过程流程图 4 职责 公司质量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责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综合管理,实施 本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公司总工程师对企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受控状态负责,努力促进国家计量法规 在企业的全面实施。 公司安保部、行政事务部为配合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条款,对 企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监督管理。 4.4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 周期检定、贮存和保养及管理工作。 4.5 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核验及相关的防护,防止不良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使用。 5 工作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 5.1.1 有国家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 5.1.1.1 A类:指所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及环境监测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属于强制性检定装置。 5.1.1.2 B类:指所有用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监测装置,不属于强制性检定装置的装置均为非强制性依法检定装置。 5.1.1.3 C类:指用于工程质量监测属一次性检定的监视和测量器具。 5.1.2 无国家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均属于企业自行检测装置。 5.2 能力评估和配置 5.2.1 各基层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内或根据施工任务需要,对本单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测能力及适用性进行评估,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评审表》,当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提出购置设备申请。监视和测量装置在购置时,凡属固定资产范围内应提供设备名称、型号及性能等指标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批。 5.2.2 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公司设备配置总体状况及检测能力,审核其设备购置申请是 否符合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对购置设备申请进行审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定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申请单位负责采购。设备验收后由购置单位建立设备台帐。 5.3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范围及控制方法 5.3.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范围包括企业自有、租用、借用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用于 检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特性指标的仪器设备。各基层单位及项目经理 部均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调配记录及台帐。 各基层单位应设置持证上岗的专(兼)职计量员,并建立、完善计量器具管理 网络,每年第一季度以及网络发生变化时将网络图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清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公司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应依据国家计量法及津技监技管发[1999]126号《天 津市关于企业使用的非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通知》要求,制订周期检定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设备经检定合格后由检定部门提供检定证书或加贴合格标识。 公司相关部室及各基层单位对国家无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照公 司自编的《检定规程》制定周期检定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执行。 凡属分包单位或借用、租赁及业主提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均应由项目经理部 技术质量部门按5.3.3和5.3.4条款要求执行。 凡属有国家检定基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由具备国家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部 门检测并提供有效鉴定证件。 凡属无国家检定基准的自校监测装置,应由具备实验员资格的人员实施自校, 并保留自校过程的记录。 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对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特殊过程及实验室 设备应保留设备运行状态记录。 测试中心及各基层单位应加强测试设备的使用管理,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条件, 维护设备的良好运行,并加强日常使用情况的监控,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5.3.10 监视和测量装置一旦发生在失准状态下工作的情况时,应对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由仪器所属技术质量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数据分析和校准,校准记录应保存。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识别 5.4.1 公司所有测量仪器、设备检验的不同状态应分别贴有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的不干胶矩形标签标识。 5.5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5.5.1 为适应施工需要,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合理运输、贮存和防护,不得造成人 为损坏。 5.5.2 各基层单位应做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防潮、防震、防尘、防腐工作,对于有特 殊环境要求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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