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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事业部原材料库作业指导书.docx

发布:2022-09-30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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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事业部原材料库作业指导书 接收:原辅料的接收按《饲料事业部原辅料接收及入库程 序》的规定执行。 标识:由库管按《产品标识规定》的要求对入库原辅料悬 挂标牌,在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更新标牌相关内容。 入库:原辅料的入库手续按《饲料事业部原辅料接收及入 库程序》及《标识的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贮存: 对库存原辅料要做到每日巡查和质量安全监控,对异常 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确保 原料质量。填写《库存品检查表》。 巡查过程中,逐一查看库存品有无发热结块发霉现象, 对入厂水分偏高的原辅料增加检测频次,重点巡查。发现异 常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出库: 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对于小料添加剂类原料,由原料 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料,每次发料后应由发料人及 领料人在小料库房标牌上签字;其它原辅料由原料库填写 《原料使用通知单》后,经质控办审核批准后,生产部门按 照《原料使用通知单》领用原辅料。 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由原料库悬挂不合格标牌,以避 免误用,并填写《不合格品记录表》。 不合格原料不准出库;让步的不合格原料必须在接到品 控部书面通知(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才可以出库。紧急放 行原料须在接到品控部书面通知后,才可以出库。 生产部门领用原辅料后,原料库应根据《材料物资领用 单》,及时办理原辅料的出库手续。 每一笔出、入库数量都要及时在台账上予以记录,每天 进行账物清理,做到日清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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