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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PDF

发布:2018-08-14约7.18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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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882) 天津藥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 部之內幕 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董事會宣佈,藥研院擬通過引入一家在中國醫藥市場具醫藥價值鏈及醫藥行 業投資豐富經驗的戰略投資者,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藉以協助藥研院加強 及加快發展其研發產品管線和建立一體化綜合平台,涵蓋從醫藥研發到生產 和商業化的整個價值鏈。 為實現改革,金浩醫藥擬結合有意的戰略投資者向藥研院注資不低於人民幣 1,004,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 1,239,506,173元)及向有意的戰略投資者轉 讓其部份藥研院股份之方式,出售其於藥研院的部份權益。根據中國規管企 業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潛在出售事項將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開始 以公開掛牌出售程序進行。 於潛在出售事項完成後,金浩醫藥及有意的戰略投資者將分別持有藥研院 35%及65%經擴大後權益。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有關潛在出售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預期將會超過25%但低於75% ,若潛在出售事項落實,將構成本公司一項 主要交易,並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章項下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之規 定。於本公告日期,金浩醫藥概無就潛在出售事項訂立具約束力協議。本公 司將遵守上市規則及╱或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由於潛在出售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股東及╱或本公司有意投資者於 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 1 -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 部之內幕消 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董事會宣佈,藥研院(金浩醫藥的全資附屬公司)擬通過引入一家在中國醫藥 市場具醫藥價值鏈及醫藥行業投資豐富經驗的戰略投資者,實施混合所有制改 革,藉以協助藥研院加強及加快發展其研發產品管線和建立一體化綜合平台, 涵蓋從醫藥研發到生產和商業化的整個價值鏈。 為實現改革,金浩醫藥(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擬結合有意的戰略投資 者向藥研院注資約人民幣 1,004,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 1,239,506,173元)及 向有意的戰略投資者轉讓其部份藥研院股份之方式,出售其於藥研院的部份權 益。根據中國規管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潛在出售事項將於二零一八 年五月三十日開始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透過公開掛牌出售程序進行。 注資金額及轉讓部份股份的總代價將參考一家獨立評估機構以二零一七年五月 三十一日為評估基準日所出具之評估報告內藥研院的評估值而釐定。緊隨公開 掛牌程序完成後,金浩醫藥將與中標者訂立正式協議。 於潛在出售事項完成後,金浩醫藥及有意的戰略投資者將分別持有藥研院35% 及65%經擴大後權益。藥研院將不再為本公司附屬公司,而成為本公司的聯營 公司,且其財務業績將不再併入本集團的財務報表。 有關藥研院的資料 藥研院為一間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藥物知識、藥物化學、 藥物製劑、現代中藥、新藥的安全評價及藥物代謝等領域之研究,並專注於藥 物創新研發以及中藥、化學製藥及生物技術藥物的技術改進。 以下為藥研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兩個財政年度,按照香港公認會計原則所編制之綜合財務資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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