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_T 4197-20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氯丙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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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4197—20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环氧氯丙烷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Epichlorohydrin2015-02-09发布2015-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刮涂层查真伪
SN/T4197—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晓川、于智睿、冯杰、杨菁、曹丽静。I
SN/T4197—2015引言环氧氯丙烷为无色油状液体,有氯仿样刺激气味,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四氯化碳和苯。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制环氧树脂,也是种含氧物质的稳定剂和化学中间体。环氧氯丙烷主产区是山东、江苏、天津等。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分类主要危险类别为第6.1类毒性物质及次要危险性为第3类易燃液体,联合国编号为2023。环氧氯丙烷属可能的人类致癌物,皮肤直接接触液体可致灼伤。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本标准。I
SN/T4197-—20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环氧氯丙烷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环氧氯丙烷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环氧氯丙烷及其包装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0液体化工品采样通则GB/T13097工业用环氧氯丙烷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 30000.1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SN/T0370.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SN/T 1828.9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9部分:毒性物质SN/T1828.13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SN/T32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毒害品基本要求SN/T 3221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SN/T3656.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SN/T3656.6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3术语和定义GB30000.7、GB30000.18、SN/T3215、SN/T3656.3和SN/T365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SN/T4197—20154产品性状4.1中文名称:环氧氯丙烷,又称3-氯-1,2-环氧丙烷、表氯醇。4.2英文名称:Epichlorohydrin。4.3CAS号:106-89-8。4.4化学式:C,H,CIO。4.5相对分子质量:92.53。4.6结构式:4.7外观:无色油状液体。4.8气味:有三氯甲烷样刺激气味,4.9熔点:57℃。4.10沸点:116℃。4.11闪点:33℃(闭杯)。4.12饱和蒸汽压:1.8kPa(20℃)。4.13蒸气密度(d气=1):3.29。4.14相对密度(d水=1):1.18(20℃)。4.15溶解性: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四氯化碳和苯。4.16分配系数(n-正辛醇/水):0.3。4.17爆炸极限:3.8%~21%(体积分数)。4.18引燃温度:411℃。4.19环氧氯丙烷的红外光谱图见图1。1. 2[1. (50. 40. 20. 0l4.0003.500300045002500200010001500波数/cm-1图1环氧氯丙烷的红外光谱图5要求5.1报检要求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2
SN/T.4197—2015a)《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b)出口环氧氯丙烷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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