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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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次编制:二00七年十月
第二次编制:二O一0年十一月
目 录
总则
第一章 选矿厂污染治理管理条例
第二章 选矿厂污染源治理规程制度
第一条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 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第三条 安全环保科工作职责
第四条 总排污泵站岗位责任
第五条 排放监测组岗位职责
第六条 尾矿库监护组岗位责任
第三章 选矿厂保证达标排放措施
第四章 尾矿库应急预案
第一条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第二条 组织安全撤离
第三条 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第四条 应急救援组织分工
第一章 选矿厂污染治理管理条例
第一条 车间排污必须按规定的排污槽、沟排出,如检修需要放空浓缩池时,应提前与安全环保科联系,有计划地排放。
第二条 在管好车间生产的同时要管好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应注意本车间的精矿、尾砂、污水的排向,避免误排、错排造成损失和污染。
第三条 环保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倒全天候值班,定时检测,随时监护,做到检测点准确无误、采样真实。
第四条 总排污泵站担负着全厂总排污量的输送任务,要视车间的排污量合理调整排污泵的运行台数。
第五条 尾矿库入砂按分点均匀排放原则,溢流排水视水质的变化,库内水位升高情况调节,尾砂坝构筑必须规范化施工。
第六条 治污系统属于不间断长期运行流程,当发现有隐患或污染情况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安全环保科和厂办公室,保护设施安全、防止污染人人有责。
第七条 按照环保局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二章选矿厂污染源治理规程制度
第一条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1、全系统一律实行24小时三班倒值班;
2、按规定排放,视流量调节排污泵的运行台数;
3、监测人员定时检测,做到检测点准、采样真实;
4、浓缩设备保证不间断运行;
5、尾矿库的入砂调节、排水、尾砂坝的构筑,必须按规范化实施;
6、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安全环保科、厂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抢救;
7、加强学习,增强环保意识,为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尽职尽责工作;
8、根据运行记录,作好月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环保局的指示按时呈送。
第二条 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1、正常情况下视排污量调节泵的运行台数,如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转自发电源,启动5寸泵将低池的废水抽往主砂池并全部排入事故储污池;
2、总排污泵站的两台大泵必须保持的良好的状态,保证一旦运行中的一台泵出故障,其中一台备用泵随时可顺利启动运行;
3、事故池的尾矿储放程度要把握好,正常时期要启动返抽泵将砂抽往总排污泵站主砂池一起排向尾矿库;
4、尾砂水加药处理装置在运造型中反应较灵敏,操作人员要严密监控,准时监测,视尾砂水的流量适时调节药量,并做好每小时的记录工作;
5、经过中和处理后由排放口排出的水,控制悬浮物在100-280毫克/升;化学需氧量在100-145毫克/升;砷在0.35-0.50毫克/升;铅在0.7-1.0毫克/升;镉在0.05-0.07毫克/升;铜在0.2-0.4毫克/升;ph值在6-9范围;锌在1.2-1.8毫克/升。
6、关注气象预告,下中到大雨时必须采取泄洪措施,杜绝大量山洪进入药物中和处理系统;
7、每月采水样一次,每季度送检一次。
第三条 安全环保科工作职责
1、遵照上级环保部门的指示精神,按时按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
2、领导本企业的环保机构,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环保文件精神,学习环保知识,做好就地培训工作;
3、组织实施环保设施建设施工,提出环保设施的建设、整改意见及其措施;
4、监督下属机构,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严格达标排放;
5、汇总材料,按时按要求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
第四条 总排污泵站岗位责任
1、维护好运行中的排污泵,视排污量调整泵的开、停台数;
2、备用泵必须保证随时可以顺利启动的良好状态;
3、发生突然停电时,立即转换自发电源,30分钟内必须用备用电源启动;
4、坚守岗位,密切注意排污设施的运行情况;
5、如遇重大故障本班人员解决不了的,必须及时汇报安全环保科或厂办公室,以便组织抢修;
6、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维护好设备的整洁及场地的卫生、争创文明岗位。
第五条 排放监测组岗位职责
1、排放口监测时间为每小时一次,应严格遵守监测规律,如实体现监测结果,认真负起中和处理的监测责任;
2、认真做好监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ph值的变化情况,有否悬浮物,沉淀积聚动态,水质色的变化等,并做好调整量及调整时间的记录;
3、根据监测变化情况,调整药物滴注量,并做好调整量及调整时间的记录;
4、若发现异常现象,如水质色发生突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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