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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视频系统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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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工程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13采015号 采购人: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工程名称: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拟建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工程,招标编号:2013采015号)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红安大剧院舞台灯光工程 2. 项目内容:舞台灯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3.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灯光专业资质甲级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灯光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3) 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演艺设备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主任舞台技师资格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5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额度为1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舞台灯光系统工程或与本项目类似工程)的施工。 5) 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设备(调光台、数字硅箱、电脑灯、舞台灯具)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原则上采购资格后审,如果报名家数超过二十家,包括二十家,则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方法以摇号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入围家数为11家。 2. 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 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抽签办法:按报名顺序为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抽取入围号(1-11号为入围号),入围家数为11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下午16:00时截止,过期不予受理。每天0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机械专业资质甲级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机械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副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演艺设备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主任舞台技师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5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额度为1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舞台灯光系统工程或与本项目类似工程)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主要设备(调光台、数字硅箱、电脑灯、舞台灯具)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红安县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相关手续。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3.1 招标人: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 地址: 红安县似马山 电话: 传真:0713-5256733 联系人: 霍主任 4.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其满足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所列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情况记载表),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1 对技术及服务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5.3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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