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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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1-02-12 20:36 环卫科技网 作者:admin HYPERLINK /plus/feedback.php?aid=24984 \t _blank 0条评论 HYPERLINK /share/?uid= \t _blank 分享本文到...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福州市市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位于城区北而约17公里的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红庙岭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为715万m3,于1995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接纳生活垃圾700万m3以上,即将填满封场,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正处于前期准各阶段。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1200吨/日,2007年9月投入使用,目前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由于福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聚集加剧,现福州市中心五区垃圾实际收集量达2000t/d左右。加上周边规划的一些城市组团,到2015年,福州市日垃圾产生量将达3000多吨。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将无法满足处理要求。 福州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解决垃圾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洁净的优美环境,已引起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快福州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建设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刻不容缓。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垃圾处理的问题也极为重视,在调研分析福州市垃圾处理现状,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后,决定开展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前期工作,以使福州市垃圾处理得到可持续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城市固体垃圾发电”,被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电力行业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发电,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 1.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4)建设地点:厂区占地约19.5583h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7443hm2。项目位于青口镇前街村东山后,324国道西侧的山坳内,距324国道直线距离约400m,土地类型为垃圾填埋场、空地、草地、林地、荒地等。 (5)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建设处理规模为1200t/d生活垃圾的垃圾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39.96万t/a,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153.3×106kWh,年供电量为118.02×106kWh。 (6)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8226.77万元人民币(含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BOT工程总投资4071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8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51%。 (7)工作制度 企业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生产车间采用四班三运转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 (8)企业定员 共84人,其中生产工人66人,管理人员18人。 1.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工程的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1。 表1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福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份对本项目评价区内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质、地下水质以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的二氧化硫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4~0.072mg/m3,最大占标准的14.4%,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的氮氧化物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07~0.048mg/m3,最大占标准的120.0%,仅上尤村超标,为标准值的1.2倍。各测点的HCl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0.019mg/m3,最大占标准的38.0%,超标率均为零。 各测点的氮氧化物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6~0.038mg/m3,最大占标准的31.67%,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的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3~0.021mg/m3,最大占标准的14.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HCl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6~0.0.008mg/m3,最大占标准的53.33%,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9~0.072mg/m3,最大占标准的48.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TSP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44~0.108mg/m3,最大占标准的36.0%,超标率均为零。 各测点Hg日平均浓度范围为6.6×10-6mg/m3,最大占标准的2.2%,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Cd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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