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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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
一、单项选择题
1. 发生( A ),地调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员,要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A)省调管辖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B)地调管辖设备发生过载时;
(C)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D)厂、站地调管辖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发生异常时。
2. 当电网频率变动超过50±0.1Hz时,( A )主动参加调整。
(A) 辅助调频机组;(B) 负荷监视机组;(C) 主调频机组;(D)各地调拉路限电。
3. 当电网频率变动超过50±0.2Hz时,( B )主动参加调整,使频率恢复正常。
(A) 辅助调频机组;(B) 负荷监视机组;(C) 主调频机组;(D)各地调拉路限电。
4. 一般情况下,系统频率超过50±0.2Hz和50±0.5Hz的持续时间分别不应超过( B )。
(A)10min,20min;(B)20mⅠn,10mⅠn;(C) 30mⅠn,15mⅠn;(D) 15mⅠn,30mⅠn。
5. 任何情况下,系统频率超过50±0.2Hz和50±0.5Hz的持续时间分别不应超过( C )。(A)10mⅠn,20mⅠn;(B)20mⅠn,10mⅠn;(C) 30mⅠn,15mⅠn;(D) 15mⅠn,30mⅠn。
6. 一般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高于规定电压105%和110%时,持续时间不应超过( A )。 (A)60mⅠn,30mⅠn;(B)30mⅠn,60mⅠn;(C) 120mⅠn,60mⅠn;(D) 60mⅠn,120mⅠn。
7. 任何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高于规定电压105%和110%时,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C )。
(A)60mⅠn,30mⅠn;(B)30mⅠn,60mⅠn;(C) 120mⅠn,60mⅠn;(D) 60mⅠn,120mⅠn。
8. 当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规定电压的95%(允许偏差下限)及90%时,应采取( A )措施。 (A)在低电压地区限电或拉闸;(B)投备用变压器;(C)调整低电压地区的运行方式;(D)调整低电压地区的主变分头。
9. 当频率低于( C )时,值班调度员应主动按“事故拉路序位”拉闸,使频率恢复到49.0Hz以上。(A) 49.8Hz;(B) 49.1Hz;(C) 49.0Hz;(D) 48.8Hz。
10. 在系统频率恢复至( D )以上时,可经上级调度同意恢复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线路的送电。 (A)48.8Hz;(B)49.0Hz;(C) 49.1Hz;(D) 49.8Hz。
11. 电网发生事故时,按频率自动减负荷装置动作切除部分负荷,当电网频率恢复正常时,被切除的负荷 ( C )送电。 (A) 经单位领导指示后;(B)运行值班人员迅速自行;(C)经上级调度同意;(D)各级调度 自行决定是否。
12. 当频率低于( A )时,按所管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发电厂可自行解列一台或数台发电机带本厂厂用电和地区部分负荷单独运行,其它机组自行从电网解列。 (A) 46.0Hz;(B)48.8Hz;(C)49.0Hz;(D) 49.1Hz。
13. 当频率低于( A )时,各发电厂、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人员应主动迅速地将装有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应动而未动的线路拉闸。 (A) 49.1Hz; (B) 49.0Hz;(C) 48.8Hz;(D) 46.0Hz。
14. 当频率低于( C )时,发电厂按本厂“事故拉路序位”立即拉闸,使频率恢复到该频率以上,然后汇报省、地调值班调度员。 (A) 49.1Hz; (B) 49.0Hz;(C) 48.8Hz;(D) 46.0Hz。
15. 发电厂机组因系统低频解列运行,当电网频率、电压分别恢复( D )时, 解列运行的发电厂应主动联系值班调度员将解列的发电机并入电网。 A .50.0Hz 100%UN ;B 49.8Hz 95%UN以上;(C) 49.1Hz 90%UN以上;(D)49.0Hz,90%UN以上。
16.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 C ),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A)当值值班长;(B)工区主任;(C)当值值班长和有关调度;(D)调度。
17. 断路器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合闸尚未闭锁分闸时( A )。(A) 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下令拉开此断路器;(B)立即拉开此断路器;(C) 此断路器可继续运行;(D)取下此断路器控制电源。
18. 变压器三相负载不平衡时,应( A )。(A)监视该变压器最大一相的电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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