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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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2011年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11]12号)的部署要求,县农委在落实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狠抓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三品”专项整治等工作。现将近一段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委一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成立了由农业委员会主任宁彦龙任组长,分管副主任贾卓瑛任副组长,质检站、执法队、植保站、棉菜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组。在质检站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信息发布与日常事务。
二、强化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抓好农产品源头控制,实施投入品无公害化,是提高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自去年我县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200余次,人员1400余人次。对我县的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进行了6次抽检(其中包括两次农业部抽检),抽检样品50个,经检测全部合格。对我县70余家农药经营店逐一进行了登记备案,指导各经营户建立健全了经营台帐;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行农药质量追溯制度,从源头上有效封锁了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农药销售渠道,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对违规销售、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销售不合格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1)农产品种植户和农资经营户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理源头,为充分发挥好监 督和宣传作用,今年6月份在我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组织人员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基地,张贴公开信,散发宣传单,共出动宣传车辆十余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群众咨询150余次,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了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的危害性,以及在农业生产中进行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2)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农资门店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县所有门店原有高毒农药一律由农业委员会统一收回库存,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定点销售店照原价代销,如发现有继续经营高毒农药及其它化合物品种的要全部没收,农业部门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处罚,同时通报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3)对确需使用禁限类高毒高残留农药者(如防治蝗虫、在非可食用农作物上使用),由使用者申请,经村委会或生产合作社出具证明并经县农业委员会批准,填写相关表格,在农业委员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使用;未使用完的剩余农药,要由农业委员会的技术人员带回保存。
4)与全县所有农资门店签订承诺书,对继续违法生产、经营高剧毒农药及其它化合物品种的企业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农产品生产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日显重要。我县在农产品基地建设方面做了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结合我县桐城镇、裴社乡等认证基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生产技术规程,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降低农药残留的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在桐城、河底、裴社等乡镇蔬菜种植基地共进行了5次培训,培训人数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使广大农产品种植户在生产过程中有章可循,促进了我县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二是我县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个,面积36.9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地3个,面积13.3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2个,面积1.5万亩,无公害粮食产地2个,面积22.1万亩;认证产品17个,蔬菜7个,水果2个,粮食7个,目前,无公害复查换证工作已按时完成,换证率达100%。有机食品共认证了四个产品,其中弘农蔬菜种植有限公司认证了山药、土豆,卫嫂食品有限公司认证了卫嫂馍及馍干;七里坡山楂地理标志登记正在积极申报当中。三是在韭菜生产基地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桐城镇下邱、西邱、黄花岭等韭菜种植村,大力推广以毒死蜱、辛硫磷等替代3911农药的方法,防止韭菜田韭蛆等地下害虫,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安全标语100余份,指导广大菜农科学用药,节约用药,降低了蔬菜农药残留。
一是“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场所占份额较低。尽管涉及群众生活的农产品品牌数量已基本覆盖全面(小麦、绿豆、大豆、蔬菜、水果),但品牌产品的生产规模还不够大。例如:精源蔬菜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基地面积只有1000亩,产品两个(山药、土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三是监管手段薄弱。一方面农业执法力量薄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还没成立,正在和县编办积极协商解决。加上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少,很难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检测能力弱。县、乡农产品检测人员及设备不到位,经费不足,难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搞好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传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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