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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一、开放宗旨
为促进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技术领域的研究发展与学术交流,吸引和聚集国内外高水平知名科学家和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鼓励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利用实验室的学术和设备条件,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特设立开放研究课题基金。为了规范开放课题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开放课题必须符合实验室研究研究方向和指南要求;
支持具有前沿水平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
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与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间开展合作研究;
支持与鼓励本实验室与产业界建立紧密层次的合作关系
三、资助对象
凡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的国内外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鼓励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课题。
四、开放课题申请和审批
申请课题须符合当年度的开放课题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填写《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在指定时间内寄送实验室办公室
申请的开放课题首先由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书,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最终确定当年资助开放课题清单及相应资助经费额度,并在实验室网站上发布
实验室学术秘书按照资助清单通过电话或Email等方式通知获资助人员填写由实验室提供的开放课题任务书,任务书内容应与申报表保持一致,但可参考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适当修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任务书交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盖章,一式4份寄送回实验室学术秘书处
实验室学术秘书负责将返回的任务书送交实验室主管主任签字,并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盖章,通知学校财务处开始执行课题经费。开放课题任务书由实验室、学校科技处、开放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各保存1份。
五、开放课题基金管理
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为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课题负责人须每年一次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包括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应用推广、成果或获奖等情况。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须根据实验室安排进行学术交流
项目主持人应在课题完成结题前三个月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准备好课题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及资料,与实验室学术秘书确定结题验收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研究成果管理及评价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要求至少发表SCI论文1篇。论文的完成单位标注须本实验室,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Jiangsu Key Laboratory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Monitoring and Pollution Control)同时注明受该课题资助。七、附 则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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