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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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及县乡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及省州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抓实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开展好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据统计,截至12月10日止,全县产业化组织总数72家,其中:州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68家;产业类型分:种植业有29家,畜牧业20家,水产业13个家,林特产业7家,其他3家;产业化经营组织资产总值7446万元(其中:龙头企业资产总值4245万元,合作社资产总值3201万元);固定资产3657万元(其中:龙头企业固定资产1582万元,专业组织固定资产2075万元;共计带动农户15290户;产业化经营组织有生产基地10.8万亩,其中:种植面积5.5万亩,养殖水5.3万亩。2010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2.7%,实现利润604万元,比上年增8.87%;专业合作组织销售收入1837万元;产业化经营组织从业人数4798人,其中:龙头企业从业人数1280人,专业组织从业人数3518人。
全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县委县政府“三农”会议精神,依《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贯切落实好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要求,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建设行动,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强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1、经统计,截止到2010年12月10日,全县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已有68家,比上年增加了21家,社员达3518人,带动农户9165户。其中:种植业类合作社(中药材、茶叶、蔬菜、水稻、水果)33个,畜牧业类合作社(肉牛、肉羊、生猪、渔业)33个,其他合作社(农机)2个。2010年得到各级财政扶持的合作社8个次,共计金额24万元,其中省级8万元。同时合作社累计得到部、省、县级扶持的农民合作示范社共计39个(次),其中:部级1个(次),省级22个(次),县级16个(次)。82万元,其中:部级20万元,省级36万元,县级26万元。
2、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讲求质量,提高品位的工作思路,搞好服务,抓规范,强管理,上档次,积极为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及解答咨询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和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克服困难,解决合作社工作遇到的业务问题。一年来,接待农民咨询建立合作社事项33人次,指导新成立种植养殖业的专业合作社21家。
3、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农户的生产经营现状有了较大改观,较大的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和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运作,实施“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价格”的原则和品牌战略,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保障,增收幅度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方面,如:富池渔业专业合作社、金斗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社带动库区周边农户367户,养殖水面4.8万亩,产鱼629万公斤,销售收入195万元,带动农户多增收30万元;种植业方面:茅坪香桔专业合作社自2005年4月份成立以来,现有成员226人,通过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实现香桔产量110万斤,通过实行统一价格,实现销售收入170多万元,比分散农户多收37.8万元,户均增收960元,带动了全县750多户农户发展香桔生产。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7部委办《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省业务部门《关于落实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农负字[2010]3号及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也相应地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锦农负办[2010]1号、2号、3号文件通知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进行安排布置。
2、开展自查和深入乡镇单位检查,各乡镇和相关涉农部门按照县里拟制的方案通知,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按时规定时间内把自查情况专题汇报交到县减负办。在此基础上,由县减负办组织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全县15个乡镇和县相关涉农收费单位开展检查。
3、积极配合全县实施好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试点工作。在“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的管理上,我县坚持“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控制上限,严格程序”的原则,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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