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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与实施.ppt

发布:2017-11-21约1.87千字共4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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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绿色食品认证;;一 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的内容;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产地的空气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养殖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以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对于一个给定的污染物在全国范围内其标准是统一的,必要时可增设项目,适用于绿色食品(AA级和A级)生产的农田、菜地、果园、牧场、养殖场和加工厂。 ;(2)绿色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准则;;2、绿色食品生产中农药使用准则;f 经专门机构核准,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抗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g 经专门机构核准,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剂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③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杀线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④禁止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   ⑤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二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参见附录A)。三是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含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7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d 严格按照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   ;e 有机合成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应符合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   ③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   ④ 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3、绿色食品生产中肥料使用准则;⑥饼肥优先用于水果、蔬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的饼肥。 ⑦叶面肥料质量应符合GB/T17419,或GB/T17420,或附录B中B3的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稀释,在作物生长期内,喷施二次或三次。  ⑧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的数量应符合NY227中4.1及4.2技术指标。 ;(2)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 ① 必须选用4.2的肥料种类。如4.2的肥料种类不够满足生产需要,允许按5.2.2和5.2.3的要求使用化学肥料(氮、磷、钾)。但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②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例如,施优质厩肥1000kg加尿素10kg(厩肥作基肥、尿素可作基肥和追肥用)。对叶菜类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③ 化肥也可与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厩肥1000kg,加尿素5-10kg或磷酸二铵20kg,复合微生物肥料60kg(厩肥作基肥,尿素,磷酸二铵和微生物肥料作基肥和追肥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④ 城市生活垃圾一定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质量达到GB8172中1.1的技术要求才能使用。每年每亩农田限制用量,粘性土壤不超过3000kg,砂性土壤不超过2000kg. ⑤ 秸秆还田:同5.1.3条款,还允许用少量氮素化肥调节碳氮化。 ⑥ 其他使用原则,与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5.1.4-5.1.8相同。;① A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a 3.4所述的农家肥料。 b 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肥料类产品。 c 在4.1.1和4.1.2不能满足AA级绿色食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3.5.1-3.5.7所述的商品肥料。 ②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a 4.1所述肥料种类 b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肥料产品 c 在4.2.1和4.2.2不能满足A级绿色食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3.5.8所述的掺合肥(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二 绿色食品种植规程编制与产地环境质量评价 ;2、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三 绿色食品的包装、标签与贮运 ;;; 常见的内包装材料及作用 ;;3、绿色食品的贮藏运输;;;;;四 绿色食品的加工 ;;2、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规程的编写;;3、绿色食品加工的过程要求 ;;;;;;;4、绿色食品加工的环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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