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升级说明(2017.12.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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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升级内容说明(法官)
立案管理
THCQ案件时增加
说明:当事人后定位到区域自动。重案当事人列表”可在弹出的列表中查看案件详情以及导入当事人的为集中部署辖区所有法院;系统配置用于控制自动查询系统管理员来进行配置
“当事人名称”选项后,提供的放大镜可实现手动查询重案的功能
THCQ实现了“批量可以选择生成顺序。
:
生成案号时,在批量生成案号界面调整案件顺序。批量生成将好的顺序
THCQ解决了预立案中案件和移送案件”的
说明:
立案案件信息时
登记民事二审案件信息后,自动重案校验:
案件
系统会自动所有含有案号的案件,可以合并立案会本案的诉费信息合并到立案系统的案件中,合并立案后可以到已立案下继续编辑费信息没有原审案号相同的案件正常保存案件。
预立案中转立案时
登记民事二审案件信息后,自动重案校验:
案件
系统会自动所有含有案号的案件,可以合并立案会本案的诉费信息合并到立案系统的案件中,合并立案后可以到已立案下继续编辑费信息没有原审案号相同的案件正常保存案件。
移送案件案件的案号的案件。
会自动所案号的案件,可以合并立案会移送案件信息都合并到本案并将本案合并后本案转立案状态,案件从移送列表删除没有原审案号相同的案件案件转为立案。
立案系统—接收移送案件时:
一个案件为选择审判程序为二审自动重案校验:
案件
系统会自动所有含有案号的案件,可以并立案单独信息立案系统中案件为准,合并立案后可以系统中继续没有案号相同的案件正常为二审案件。
注:
行政案件校验规则同民事案件。
执行案件使用执行依据进行校验,校验规则同民事案件。
THCQ配置接收移送案件时直接提交分案的案件,立案审批意见默认为“立案”(涉及到历史数据的矫正)
THCQ助理中增加了“调解”“诉前保全”的分案功能
THCQ民事破产案件,管辖中增加“”。
THCQ立案信息表调整。
:
所有案件有关当事人信息。
调整立案信息表可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THCQ修改
说明:
费(天)”,增加
缓交截止阶段选项为
系统将在截止阶段时,自动相应的提示配置直接阻拦提示配置系统管理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配置)
,控制通过审批
开庭前:诉讼费未交齐时,控制能法庭
结案前:诉讼费未交齐时,控制
执行前:结案后,若未提交诉费,则在结案后的案件列表中添加“金钱”标识,标示此案件诉费未交齐。
THCQ实现了“审批和分案,可以根据院里的实际情况审批范围和分案”的功能配置可管理员进行配置)
:可以选择
审批
审批案件
分案时可以选择
只分案自己的案件
分案本庭
分案全部案件;
THCQ,原审案件,“案件来源”。
THCQ民事、行政、执行、赔偿、再审审查案件增加了请求”项
THCQ文书列表中,将”修改为“”。
THCQ民事、行政再审审查案件和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原告)()()(原告)(告)
THCQ立案管理——已分案列表增加“”信息。
THCQ立案管理—,案件分案后可以直接选择是否立案信息表
注:勾选“打印立案信息表”,即可在分案后,打印立案信息表。
THCQ解决了“身份证信息时”的问题。
THCQ案件增加“辩护”,选择辩护”,辩护人信息,并且立案、办理阶段都必填项校验。
THCQ一审、二审案件自动获取审查人之前先选择庭室”的功能
详细说明:(可了解)
增加配置项“刑事一审、二审走立案审查环节,收案提交时自动获取立案审查人及承办人”。
说明:
在“立案审查形式”页面下方增加“自动获取审查人及承办人案件范围及承办人案件范围自动获取审查人及承办人案件范围中:刑事一审、刑事二审案件需要配置为走立案审查环节
对立案系统—已收案列表中提交审查时的影响:刑事一审、二审案件收案提交时,如果配置了“自动获取立案审查人及承办人”,则根据刑事一审、二审的分案规则自动选择立案审查人(立案审查人与承办人为同一人)。
若本案没有符合的自动分案策略时提示“无法自动获取承办人和立案审查人,请检查分案策略配置”,且不执行收案提交;
若本案有符合的自动分案策略,但获取不到承办人和立案审查人时提示法官(如果承办庭室、合议庭、承办人下拉无选项,请联系管理员维护配置
案件提交并成功自动获取到立案审查人和承办人时,提示“提交案件成功,立案审查人为:**庭室**”;
系列案自动一起分案,不做拆分;
系统配置“sys.np.fy.laxt.laskiptype(立案系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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