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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帐篷露营地的总体要求、选址与布局、设施建设、营地服务和安全应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经营性帐篷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公共帐篷露营地及其他类型营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30240 (所有部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B/T 31710.3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LB/T 034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LB/T 068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
建标 128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DB 32/444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201/T 1105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露营 camping
使用便携式、可移动设备,以在户外休闲为主要目的的活动方式。
3.2
帐篷 tent
支撑在地上遮蔽风雨、阳光,供休闲的露营设备。
3.3
帐篷露营地 tent campground
以帐篷为主要休闲设施的露营地。
1
3.4
经营性帐篷露营地 commercial tent campground
有明确范围和经营主体,提供帐篷露营服务或空间的场地。
3.5
营位 camping site
帐篷设施覆盖的独立区位。
3.6
露营区 camp architecture
营位相对集中的区域。
4 总体要求
4.1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土地政策要求,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遵守
生态保护红线。
4.2 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持证经营。
4.3 应建立安全应急、质量监督、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4.4 应有常驻营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应符合营地服务需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5 应根据营地空间、设施、生态容量设定最大承载量,指标符合LB/T 034 要求。当营地处于游客高
峰时段时,应符合 LB/T 068 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5 选址与布局
5.1 选址
5.1.1 应符合自然保护地规划,不占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5.1.2 应避开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特殊土类、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地。
5.1.3 应避让河湖、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避开行洪通道、低洼积水地带。
5.1.4 应远离危险野生动植物活动区域。
5.1.5 应远离有毒有害、放射物等各类污染源,避开风电场、高压线、易燃易爆物储放地等危险区域,
避开高耸建筑物、构筑物的垮塌范围,避开通讯信号覆盖盲区。
5.2 布局
5.2.1 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
5.2.2 基础功能区包括接待服务区(含服务中心)、露营区、服务保障区、停车区、垃圾集中清运区
等。
5.2.3 可根据营地资源,设置餐饮商业、户外运动、儿童游乐、自然教育、休闲康养、农事体验、文
化演艺等特色功能区。
6 设施建设
6.1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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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供水排水
6.1.1.1 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 要求。
6.1.1.2 营地应设置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营地,雨污水应通过管道接入市政
管网,不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营地应妥善收集处置,污水处理水质应达到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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