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运输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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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绞车的管理使用,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实现安全运输,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机构及职责。管理机构(运输领导小组):组长: 付组长:组员: 职能科室管理职责:调度室职责:调度室是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矿井运输业务技术工作负管理责任,负责组织绞车基础及安装检查验收,负责日常绞车运输安全使用监督与检查工作。安检科职责: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绞车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每旬检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区队绞车检查报表,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工作。生产技术科职责: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队绞车安装布置及日常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机电科、设备库职责:负责对全矿绞车运输设备、设施,电器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绞车运输系统中重大问题的维修工作。二、绞车的安装验收制度。(一)绞车基础验收制度。1、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有队长、主管技术员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把好质量关。施工完成后必须填写有施工人员、监督人员签字的监督表,一式三份,分别报调度室、安检科各一份,施工单位存档一份。2、基础施工完成48小时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交调度室,由调度主任确定验收时间,牵头组织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设备库、基础施工单位、绞车安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后必须填写验收记录单,所有验收人员签字,调度室、安检科各存档一份。3、验收合格的基础交给安装单位准备安装,验收不合格的基础必须重新施工,并组织分析找出原因和责任人,给予其100-500元罚款,重新施工后再按以上程序重新组织验收。(二)绞车安装验收制度。1、绞车安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型号到设备库领取合格绞车、钢丝绳及其电器设备,按照制定的安装技术措施严格施工。2、安装后达到提升条件,向调度室提出验收申请,调度室牵头组织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设备库、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3、验收合格后交给使用单位管理,并办理验收交接单,参加验收人员和交接单位人员签字生效,验收单一式四份,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安装单位各留一份存档;验收不合格给予安装单位100-300元罚款,安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重新组织验收。4、未经验收的绞车严禁使用,如有私自使用者,给予责任人和单位领导300-500元罚款。三、绞车使用管理及检查制度。(一)使用管理。1、根据运输区域划分,各单位管理好本区域的绞车使用,负责对小绞车、钢丝绳、安全设置、轨道线路等一般故障日常维修保养。2、全矿井所有绞车出库前、大修后由机电科负责检查管理,不合格绞车严禁出库和使用,使用中发现重大问题,由机电科组织维修。3、多家共用绞车由调度室或生产技术科安排主要使用单位为主管单位,各单位分班使用绞车运输,使用者负责本班日常维护工作。4、由于生产需要移交的绞车,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调度室,调度室牵头组织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设备库、移交双方单位现场检查进行交接,交接时填写交接单,交接双方和组织者签字,一式三份,分别存档。(二)检查制度。1、调度室负责牵头组织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设备库对绞车运输不定期的巡回检查,运输管理组每旬进行重点巡回检查,检查出问题要及时通报、落实和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力者要进行经济处罚。2、各单位绞车管理实行包机制,责任到人,包机人每天对所管绞车、钢丝绳、安全装置、配电设施等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检查表必须由该单位领导签字,一式三份,上报调度室、安检科各一份,本单位存一份。3、绞车司机和信把工每班开车前负责对绞车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坚持“六不开、六不挂”制度。4、副井绞车及矸石山1.2米绞车由机电科负责检查,每日检查表上交调度室、安检科及有关矿长。四、绞车运输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一)斜巷绞车道及峒室。1、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巷道支护应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断棚、片帮、漏顶现象。2、斜巷绞车道必须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3、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室。4、绞车道轨道要达到合格品,变坡点一律不准有钢轨接头。车场的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下山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二)安全保护装置。1、在绞车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上车场离变坡点1-2米处装设灵活、有效的阻车器;上车场离变坡点下20米左右处,必须装设自动挡车栏,挡车栏应与阻车器联锁;绞车道下车场起坡点30米位置,设置一道挡车栏,挡车栏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2、斜巷绞车道必须装设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地板为准,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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