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制度效应深化两岸四地-综合开发研究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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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27期 总第042期 年10月20日编印
扩大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制度效应
深化“两岸四地”经济合作与调整的
政策建议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公共政策课题组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以下简称“安排”)
的签署,以政府间制度性安排的正式体制,力图使按比较优势
和市场选择进行资源配置的区域经济合作呈现更深层次的优化
组合,将对深化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即“两岸四地”)经济
合作与调整产生积极的制度性政策效应。我们认为,安排既确
定了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的新途径,又
为在不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原则前提下,最终实现建立两岸四地
自由贸易区的长远目标奠定了初步的制度性基础。对两岸四地
经济合作与调整进行国家级战略研究与安排,完全符合统筹考
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地
区间协调发展和统筹考虑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发展的国家
战略新思路;应当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制定“两岸四地经
济整合专项规划”,并将其列入相关前期研究课题进行论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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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结合我院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问题的长期关注提出如下初
步建议。
(一)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成员方在执行贸易政策时,必
须符合非歧视性原则,也不排斥一部分成员之间建立互惠性质
的贸易协议。“安排”的签署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制度框架下,
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性进展构建了具体规则;必须在落实
此类规则的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和发展这些规则,积极创建符合
两岸四地实际情况的自由贸易区。
1.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和中国入世所作承诺的前
提下,深化和扩大“安排”的积极贸易创造效应。贸易创造是
指区域经济一体化引致区内具有较高产品成本的成员方的国
(区)内需求向具有较低产品成本的成员方转移,从而提高区
内国际分工水平,使区内各成员方充分获得国际分工的效益。
可以肯定,“安排”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贸易创造效应将十分显
著。应当引导这种积极效应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
而提高世界范围内贸易自由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区域经济一
体化的自由贸易政策对完善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会有很强的示范
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是自由贸易政策在相对较小区域内进
行的实验,并且是与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共生共长的。因此需要
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安排”的审议机制和谈判机制,以克服和
减轻其可能对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冲击;使中国在逐渐成为世
界贸易强国的同时,也树立起负责任的贸易大国形象。
2.全面落实和不断细化“安排”的附则或附件,观察和研
究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具体形式组合或演变所产生的影响。在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已经就“安排”的细节,如货物贸易
零关税的具体内容、两地海关对零关税的监管、18个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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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放、香港公司的具体界定、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具体内容等
已签署相关附件的情况下,应当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进一步分
析研究这些贸易规则。尤其要分析研究这些规则可能产生的衍
生物,以及这些衍生物对催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经贸关系安排
具体形式或变形组合(如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同盟、
货币同盟等)的影响。目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至少包括,
如何使“安排”以临时性的正式体制在过渡期内成为内地和香
港之间稳定的经贸合作形式;是否有必要和如何统一内地和香
港共同的关税水平;怎样界定服务贸易方面内地进一步开放的
领域和范围;如何防范港资对国内金融市场可能产生的冲击;
如何建立内地和香港之间相互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加强在货
币政策和资本市场方面的协调等等。
3.以“安排”为契机整合“一国四席”独特资源,建立中
国单独关税区自由贸易关系。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中国内
地、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中国的单独关税区。以“安排”的
签署为契机,通过相应必要的过渡、协调和规范,用自由贸易
区的基本模式来调整“两岸四地”的经贸关系,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在两岸四地逐渐建立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
性自由贸易关系,将对丰富和发展世界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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