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新疆地区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编制说明.docx
《新疆地区岩土工程勘察标准》起草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告》(2022年第9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省区市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5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建筑工程勘察、市政工程勘察、水文地质、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勘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水和土腐蚀性评价、现场检测和监测、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数字化记录、附录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5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8809063,邮箱:105127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