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docx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部署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职能转接后的监管工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完善工程项目合规性判定制度,培育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监管,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编制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
本导则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和工程实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导则分为六章,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一般规定;3建筑防火;4消防设施;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6电气防火。
本导则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反馈至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写字楼1210室),邮政编码:830002,电话:0991-8806119,邮箱:xjjsgcxfxh@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