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索引号:
询证函种类:往来款项
询 证 函
(公司)
本单位聘任的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单位清产核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单位与贵单位的往来款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账簿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及需说明事项”处列明不符金额详加指正。回函请传真并将原件寄至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审计人员处: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4号2304室
收件人:广州嘉州 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传真号
邮政编码: 510065
本单位与贵公司的往来款项列示如下:
截止日期:200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贵单位欠 欠贵单位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若此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结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公司
谨 启
200 年 月 日
数据证明无误 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索引号:
询证函种类:投资
询 证 函
(公司)
本单位聘请的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本单位对清产核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应当询证本单位与贵公司的投资及往来款项。下列数额出自本单位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回函请直接寄至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请贵公司同时提供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管理当局签署的会计报表一份。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4号2304室
收件人:广州嘉州 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传真号
邮政编码: 510065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
截止日:2006年12月31日
向贵公司
投资金额 出 资
比例%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备 注
(公司印签)
年 月 日
数据证明无误 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