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充报告
桂环监(验)字〔2015 〕第26 号
委托单位: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5 年5 月
承 担 单 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负责人: 王云龙
报 告 编 写 : 王云龙
审 核: 周小曼(高工) 凌政学
审 定: 廖平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 0771-5301459
传真: 0771-5303485
邮编: 530028
地址: 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 号
目录
一、前言 1
二、补充报告内容 1
附件
附件1 同意试运行的函 桂环函 〔2011 〕1772 号
附件2 吨袋填埋说明
附件3 环保部专项检查 环办函 〔2014 〕502 号
附件4 自治区环保厅督查报告 桂固管报 〔2014 〕25 号
附件5 自治区环保厅督查报告 桂固管报 〔2014 〕34 号
附件6 自治区环保厅督查报告 桂固管报 〔2014 〕36 号
附件7 自治区环保厅督查报告 桂固管报 〔2014 〕44 号
附件8 含油污泥处理说明
附件9 环评批复 环审〔2008 〕437 号
附件10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11 焚烧车间与高温蒸煮关系说明
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充报告
一、前言
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属于国家规划建设的31 个省区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 由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及运
营,是中国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服务范围包括全区14 个地
级市的全部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爆炸性危险废物)和南宁市所辖六区
六县的医疗废物。
项目现有规模为物化 4260 吨/年、回转窑焚烧 11522 吨/年、稳定固化
23757 吨/年,安全填埋规模3.99 万吨/年(安全填埋场一期库容25.7 万立方
米)。项目建成危险废物处理能力4.01 万吨/年。
2013年 6 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西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本项目废水、
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保执行情况检查,并参考相关材料,编写
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总站环监字〔2013 〕第114 号)。
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项目自2013 年 6 月以来多次接到
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南宁市环保局、横县环保局等各级环
保主管部门整改要求。企业在环保部门监督下,完善管理制度,进行各方面
的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对业主整改内容检查的基础上,
编制本补充报告。
二、补充报告内容
(一)项目试运行文件,桂环函 〔2011 〕1772 号
1.试运行文件要求
2011 年 11 月22 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核查组对项目进行试生产核查,
并以桂环函 〔20 11〕1772 号文同意项目进行试生产。同意试生产的函中提到:
需固化处理的废物通过上料系统进入搅拌机拌合料槽内,同时加入水泥、药
剂和水等物料,混合搅拌以后制砖,运至养护场进行养护后运到安全填埋场。
2.整改措施
项目固化车间内建设有进料槽、拌合槽、输送皮带、装袋斗、制砖机等
设备,物料通过上料系统进入搅拌机拌合料槽内,同时加入水泥、螯合剂和
- 1 -
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充报告
水,搅拌均匀后装入吨袋,叉车运至养护场养护,同批次固化物检验符合入
场填埋要求后运至填埋场,未进行制砖。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