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鉴定基础知识 【中药药理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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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鉴定基础知识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 闫宝科 一、概念 中药鉴定学(Authentication Chinese Medicines):是鉴定和研究中药的品种和质量,制定中药标准,寻找和扩大新药的应用学科。 现常用中药约800种。1983年-1994年对全国中药资源进行全面调察的结果,我国天然中草药共有12807种,其中植物药11146种,占87%;动物药1581种,占12%;矿物药80种,不足1%。 二、中药鉴定依据 中药鉴定依据为国家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部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药材标准》 其中地方标准: 《江苏省中药材标准》1989年版 中药饮片标准:《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2002年版 三、中药鉴定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 取样 检品的来源包括抽检和送检两类。药材的取样是指选取供鉴定用的药材样品。所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均匀性并留样保存。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一)取样原则 ①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作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②同批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100~1000件按5%取样;超过l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对于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③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内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探子)抽取样品,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样品,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3倍;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④个体大的药材,在包件不同部位(从10cm以下的深处)分别抽取。可根据具体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二)取样方法 所取样品混和拌匀,即为总样品。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X”字,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份;再如此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的量足够完成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数为止,此为平均样品;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抽取平均样品。平均样品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鉴定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保存留样,保存期至少1年。 第二步 鉴定 根据所抽取的不同样品及检测要求,选择不同的鉴定方法进行鉴定。中药品种(真伪)鉴定内容,包括原植(动)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和理化鉴定等项。中药的质量(优劣)鉴定是检查样品中有无杂质及其数量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量、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是否达标等,中药品质优良度主要通过杂质检查及水分、灰分、浸出物、有效成分的含量来确定。 中药的杂质检查 中药中杂质的混存,直接影响药材的纯度。这些杂质系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检查方法可取规定量的样品,摊开,用肉眼或放大镜(5~10倍)观察,将杂质拣出,如其中含有可筛分的杂质,应通过适当的筛罗将杂质筛出。然后将各类杂质分别称重,计算出占样品的百分比,以资确质。如药材中混存的杂质与正品相似,难以用肉眼鉴别时,应用显微、理化鉴别试验,证明其为杂质后,计入杂质重量中。对个体大的药材,必要时可破开,检查有无蛀虫、霉烂或变质情况。杂质检查所用的样品量,一般按药材取样法称取。 第三步 结果 对药检工作人员来说,检验者接受检品后,除应写明检品来源,包括抽检和送检单位、时间、数量等内容外,凡在实验过程中的一切数据、现象及结果均应详细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检验完毕后,要及时填写检验报告单,包括来源、处理意见及该检品鉴定的法定依据等内容。每一个检品检验结束,应将记录本、样品及检验报告书存根交其他人员审核,检验结果经复查没有疑义后,抄送有关部门备案。 四、中药鉴定的方法 中药鉴定的样品非常复杂,有完整的药材,也有饮片、碎块或粉末。因此,中药鉴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和理化鉴定等方法。各种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对象,有时还需要几种方法配合使用,这要根据检品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灵活掌握。 第一、来源(原植物、动物和矿物)鉴定 来源鉴定(origin identification)又称“基原鉴定”,是应用植(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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