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923-201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 .docx
ICS65.020.01B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1923—201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
The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ConstructionProductionofEntironment-protectionalPigFarm
2011-09-16发布2011-1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37/T1923—20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临沂市畜牧局、临沂市生猪产销协会、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善杰、汲贵菊、张树村、刘文春、蒋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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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923—201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规划布局、猪舍设计与建造、发酵床制作、引种、饲养条件、卫生消毒、饲养管理、运输、病死猪处理、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的规划布局、垫料发酵、饲养、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
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65
猪饲养标准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DB37/TDB37/TDB37/T
302—2002303—2002304—2002
种猪场建设标准
商品猪场建设标准
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态环保养猪法
生态环保养猪法是利用有机垫料建成一个发酵床,通过添加发酵菌种,猪的粪尿经微生物发酵、分解、转化,使粪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型养猪技术。
3.2
发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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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地的资源状况,选择适宜的有机物料(如农作物的秸秆、秕壳、锯末等),粉碎至一定细度,接种适宜的发酵菌种,供猪繁殖、生长、休息和活动的主要场所。
3.3
净道
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3.4
垫料
组成发酵床的全部有机物料成分。3.5
污道
外销猪出场和清理垫料的道路。
4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规划布局
4.1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的备案管理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执行。
4.2场址选择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场区规划布局和划分符合DB37/T302-2002和DB37/T303-2002的要求。
4.3场区净道、污道分开,互不交叉;空闲处用树木、花草等绿化,场区环境干净卫生。
4.4有卫生防疫、消毒和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主门和生产区入口要有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池与门口同宽,长3000mm、深200mm。消毒室内有紫外线灯或喷雾消毒设施,有工作帽、工作服和水靴或塑料袋鞋套等。
4.5有条件的可推行“养殖-有机肥生产-种植”的循环经济模式。
5猪舍设计与建造
5.1猪舍建设的一般要求
猪舍建筑要科学合理,排列有序,冬暖夏凉,便于通风和管理。
5.2猪舍类型
生态环保猪舍适用于种公猪、母猪(哺乳母猪、妊娠母猪、空怀母猪、后备母猪)、育肥猪和仔猪。猪舍分为单列式、双列式。
5.3猪舍跨度和高度
5.3.1单列式育肥猪舍跨度以8m~12m为宜,屋檐高度2.6m~3.2m。5.3.2单列式母猪猪舍跨度以6.5m~8m为宜,屋檐高度2.0m~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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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923—2011
5.3.3单列式公猪猪舍跨度以5.0m~6m为宜,屋檐高度2.0m~2.6m。
5.3.4单列式仔猪保育猪舍参照单列式育肥猪舍,跨度稍小一些。
5.3.5双列式育肥猪舍跨度以12m~16m为宜,屋檐高度2.6m~3.2m。
5.3.6双列式母猪舍跨度以13m~16m为宜,屋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