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抓拍系统安装合同(附技术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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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抓拍系统安装协议
甲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沈阳东金智能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管理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订立合同如下:
一、安装的项目名称和地点:车辆识别抓拍系统,安装于甲方厂区北门处。
二、安装的产品名称:运煤车辆抓拍系统
规格型号:见设备清单
数量:1套。
三、完成安装的期限:从2013 年5月20 日到2013年5月30日(10天)
四、系统的质量要求:
1、安装的设备规格及型号必须与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相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私自更换设备部件。
2、保证系统主机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灯使用寿命不低于1年,摄像机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
3、系统必须实现自动抓拍,自动识别,自动分类功能。
4、对前一天车辆照片分类整理工作,其工作量不超过10分钟。
5、系统具备远程监控,远程操作的功能,可以使用因特网查询,下载照片。
6、保证夜间抓拍照片的清晰可辨。
7、可按时间筛选,查询,保存照片信息。
五、费用与支付:
1、本合同总额为¥52000.00 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元整)。本价格为招标包死价格,不接受调整任何调整。
2、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结束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5%,其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免费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建筑安装累发票。
3、系统的所有权是在首期95%款项付清后,从供方向需方转移。
六、安装的安全责任:乙方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上述安装内容,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七、售后服务:
1、保修:系统至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主要设备保修12个月,非人为故意损坏及正常因素造成的破坏供方提供免费维修。
2、 维修:乙方提供对其供应的货品(保修期之外的货品和保修项目之外的项目)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3、 技术服务:供方对其供应的货品提供免费电话技术指导,如需现场技术服务,服务费用另行订立合同。
八、合同变更
如果甲方在订立本合同后,如有变更之要求,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保留按照实际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和调整交货期限的权利。本合同器材仅限使用于辽宁范围内。
九、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雷电、地震、战争、暴乱、政府政策等),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和解,双方均可向(供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注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 沈阳东金智能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013
附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单位工程费用表
项目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车辆管理系统预算书
第 1 页 共 6 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取费说明
费率(%)
费用金额
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52000.75
2
工程造价
专业造价总合计
52000.75
单位工程费用表
项目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车辆管理系统预算书
第2 页 共 6 页
行号
序号
费用名称
取费说明
费率(%)
金额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52000.75
1
A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直接费+主材费+设备费
46722.92
2
A1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燃料动力价差
4297.86
3
B
企业管理费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11.2
481.36
4
C
利润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14.4
618.89
5
D
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措施项目费
984.21
6
D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11.9
511.45
7
D2
夜间施工增加费
8
D3
二次搬运费
9
D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0
D5
冬雨季施工费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7
300.85
11
D6
市政工程干扰费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4
171.91
12
D7
其他措施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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