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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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救助、文明管理、热忱服务,扎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受教育权,有效扼制了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淮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XX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作为救助管理工作的重点,以救助保护为导向,思想教育为手段,回归主流社会为目的,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新途径,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现有两家救助管理站(即市救助站和区救助站),其他县(区)救助管理工作均依托民政局开展。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90余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13人次,占救助总人数的11%。具体做法有: (一)不断创新救助方式,拓宽救助保护渠道。一是利用现有救助资源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室。我市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救助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开辟了专门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安排专人照料、教育和管理。每一个流浪未成年人进站有登记,出站有记录,护送有专人,交接有手续,并使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登记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二是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针对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流浪未成年人婉拒、回避救助而选择继续流浪、乞讨等新情况、新特点,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市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有关职能部门在执行职务时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一律视为自愿求助,直接护送至市救助站,市救助站按照规定履行救助管理职责,实行保护性救助;属6周岁以下健康弃婴或儿童的,护送至市社会福利院临时安置。三是适时开展主动劝导救助、街头流动救助活动。节假日、市重大活动期间,市区繁华地段流浪乞讨现象较为普遍,为有效劝导那些流浪未成年人主动接受救助,市救助站挑选业务骨干组建救助劝导小组,派出流动救助车,到流动人口较多的主干道、繁华地段,边宣传有关救助政策,边进行现场巡回救助,将救助管理工作向前延伸,力求通过我们的主动诚恳服务,让流浪未成年人产生信任感,从而主动地、尝试性地到接受政府的救助服务和保护。今年以来,市救助站共出动车辆120多台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多份,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引导卡500余张,接待求助咨询800余人次,特别是严寒和盛夏季节,还为街头流浪人员准备好风油精等避暑用品和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管教结合,注重亲情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容易在流浪中沾染并养成诸多坏习气,改掉他们的恶习,重在管教。实践中,我们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站牢固树立“尽社会义务、行父母之责”、“救助一个、挽救一个”的工作理念,采取严格管理与亲情感化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的方式,对流浪未成年人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及心理疏导,预防和制止不良行为产生,教育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同时积极推行“劝导”式管理,融入亲情,想方设法谋求管理上的互动,努力与受助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平等、信任的关系,捕捉一切可能的沟通交流机会,耐心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流浪社会的危险性和隐瞒情况的错误;对一些问题少年,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清问题,竭力帮助他们改掉陋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例如,今年7月,市救助站救助的一名12岁徐州睢宁籍流浪男童刘杰,派出所刚护送进站时,什么话都不说,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为此,还特意把他带到市塑料制品厂(安置聋哑残疾人的福利企业),请懂哑语的人与他交流。可是,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引导、做工作,他就是不开口。在站几天的受助生活接触中,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他除了不讲话之外,举止、反应都很灵敏,偶尔也能听懂工作人员的讲话;按理说,聋哑人一般是听不见的,工作人员分析他应该会讲话,出于某种目的在装聋作哑。后来救助站特意请了一名心理医生,来帮助做他的思想工作。结果不到2小时,小刘杰就开口讲话,说出了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当初是因为学习成绩不好,经常被父母打骂,一气之下才跑出来的,到处流浪的生活,无拘无束,使其从此再也不想回家,所以当公安民警救助他时,就装聋作哑,害怕把他送回家。在救助站与起家人取得联系,派专车把他护送回家时,小刘杰的父母非常感动,万分感谢。 (三)建立有效协作机制,认真做好返乡或安置工作。流浪未成年人返乡或安置工作是让孩子回到安全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过程。根据省民政厅出台的《江苏省关于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返乡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市救助管理站负责我市对外省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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