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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OLAB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活性污泥法).docx

发布:2024-07-13约5.65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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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OLAB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标准〔活性污泥法〕

一般规定

一、活性污泥法应依据处理规模、进水水质和处理要求,选择适宜的处理工艺。

二、活性污泥法进水的石油类含量不应大于 30mg/L,硫化物不宜大于20mg/L,其他有毒害和抑制性物质在活性污泥系统混合液中的允许浓度,宜通过试验或按有关技术资料确定。

三、生物反响池应依据污水性质,实行水力消泡或化学消泡措施。

四、生物反响池有效水深应结合地质条件、曝气设备类型、污水场高程设计确定,宜为4m~6m。

五、廊道式生物反响池的池宽与有效水深之比宜为1:1~2:1,长宽比不宜小于5:1。

六、生物反响池承受鼓风曝气、转刷、转碟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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