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项目部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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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1号线供电项目部
关于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为了推进项目部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股司工函【2012】139号)和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统计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电务司工【2012】114号)文件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通知的精神,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供电系统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主体为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合同价为63171.1876万元。合同工期为2014年06月30日至2015年08月30日(426天);标段位于福州市内,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点象峰站,终点福州南站站。线路全长约24.890km,平均站间距1.202km。设新店车辆基地和清凉山停车场各1处,黄山、茶亭2座110kV主变电所,控制中心1处。包含变电所及电力监控系统、接触网系统、环网电缆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疏散平台工程及区间动力照明系统工程的施工。
福州地铁1号线供电项目部自2014年3月5日正式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集团和电务公司领导下,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合理安排资源,精心组织施工生产,工程进展顺利,截止7月22日,项目完成总投资19437万元,占合同总建安的31%,其中供电系统干线电缆已完成合同总量的24%、变电所及电力监控系统完成40%。接触网系统完成合同总量的42%、杂散电流系统累计完成42.1%,动力照明系统累计完成41.3%。疏散平台工程累计完成30%。
二、统计法规执行情况
1、成立统计执法自查领导小组
为做好统计法规检查工作,项目部收到公司下达统计执法检查通知后立即成立了项目部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
组 员:财务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作业队长、安质部长、工程部长、工经部长
项目部一贯重视统计执法工作,项目经理自始至终关注统计执法工作,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次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期间,数次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有的放矢。
2、积极开展统计法学习
项目部自成立以来,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项目部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采取QQ课堂形式,认真全面地学习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了学习、讨论和交流。通过学习讨论,加深了解了统计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人员的职责等方面的内容,并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项目部一是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由经过考试取证的统计人员负责对其报送及登记;三是进一步完善统计程序,对要求填报的统计基础资料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错,并按照公司有关档案文书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把程序关。四是结合公司项目手册统计管理规定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表格(如:项目部统计报表目录里的统建01、02、04表,计划统计人员信息表,建安分劈表等)。五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的监督职能作用。
4、统计人员落实及持证上岗情况。
我部统计机构设在工程部和财务部,明确了由项目部总工担任统计负责人,确定了由王华山、唐忠明为兼职综合统计人员,并对落实到统计岗位的人员,及时安排参加公司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同时项目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在统计人员管理、工作交接、学习培训方面进行监督,对上岗统计人员严格要求,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执行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对《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大大提高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了统计工作质量。
5、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情况
为了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及时分析施工生产、工资方面的情况,我们在原有统计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完善了项目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截止7月22日,项目部开累完成施工产值14051万元,截至二季度项目共完成了3次验工计价,分别是4月、5月、6月份验工月报,金额为9852.29万元,项目部从业人员25人,工资总额197.6万元,劳动报酬1473.35万元。目前,我项目部统计原始记录做到了: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
6、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子系统运行情况
目前,该管理系统调度数据基本由公司工程部代为录入资料,项目部已开始录入统计报表相关数据。
7、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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