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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化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
机构化程序(通常指的是结构化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是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
1.顺序结构
顺序结构是结构化程序中最基本、最简单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中,程序中的各操作是按照它们出现的先后顺序执行的。也就是说,程序从入口点开始,按顺序执行所有操作,直到出口点结束。顺序结构的特点是清晰、简单,易于理解和实现。
2.选择结构
选择结构表示程序的处理步骤出现了分支,它需要根据某一特定的条件选择其中的一个分支执行。选择结构有单选择、双选择和多选择三种形式。在单选择结构中,根据条件是否满足,程序选择执行一个分支;在双选择结构中,程序根据条件选择执行两个分支中的一个;在多选择结构中,程序根据多个条件的选择执行相应的分支。选择结构使得程序能够根据不同的条件执行不同的操作,从而提高了程序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3.循环结构
循环结构表示程序反复执行某个或某些操作,直到某条件为假(或为真)时才可终止循环。循环结构在程序中非常常见,用于处理需要重复执行的任务。循环结构的主要特点是能够简化代码、提高程序的执行效率。循环结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当型循环和直到型循环。当型循环是先判断条件,如果条件满足则执行循环体,循环结束后流程自动返回到循环入口;直到型循环则是先执行循环体,然后在循环终端处判断条件,如果条件不满足则继续执行循环体,直到条件为真时才退出循环。
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是结构化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在程序设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组合和嵌套这三种基本结构,可以构造出复杂而高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