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范本银保渠道模板.doc
霸凌(上海)投资有限企业
与
上海市
全方面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责任人:
地址:
乙方:霸凌(上海)投资有限企业
责任人:沈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5号嘉汇国际广场A座2119号
为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标准,经充足协商,就上海市范围内建立全方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1、银行存款业务
2、代理销售企业财务顾问产品
3、代理推销基金产品
4、众筹网络平台
5、经双方确定其她方面合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题业务合作协议。
第三条服务范围及业务结算
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根据甲方相关要求及管理措施,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用户和资金业务。
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为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开设业务结算账户,其渠道服务费收入、相关费用应经过该账户进行结算和管理。
3、甲方依据乙方产品运作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用户资源、网络通信和人才优势,为乙方提供用户引导服务。
4、乙方应根据下列银行账户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银行支行
第四条银行存款业务
1、在相同条件下,乙方资金优先存放于甲方,甲方就此提供优质服务。
2、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在甲方分支机构开设基础存款账户及其她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甲方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措施》等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银监会相关要求为乙方做好支付结算服务。
第五条企业财务顾问业务
(一)代理收取保险费
1.乙方委托甲方经过网上银行、代收代付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法代理收取保险费、保险费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实务步骤、业务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并做好对应签收管理工作;甲方根据双方约定格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相关数据和资料,并立刻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甲方分支机构应根据乙方要求,按双方约定时限,将代理收取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划入乙方开设在甲方指定账户。
(二)代理支付保险金
1.乙方委托甲方经过柜面支付或银行转账方法支付满期保险金、保险理赔金等支出。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付保险金实务步骤、票据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甲方根据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反馈代理支付保险金相关数据和资料,并立刻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六条代理推销基金产品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代理推销乙方私募基金产品,包含但不限定于信托、有限合作、资管计划、离岸信托、离岸基金、家族信托计划等产品。
2、在以甲方为主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时,在确保双方利益和相同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代销基金品种
第九条众筹网络平台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金融业务在电子商务方面应用推广,合作推广网络众筹项目。
2、在条件成熟时,甲方可经过网上代理乙方网上金融服务产品,并经过网络为乙方宣传金融业务。
3、网上其它合作。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合作
甲乙双方指定相关人员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小组,共同进行市场拓展。
第十二条业务交流和培训
甲乙双方加强业务交流,建立定时数据交换和信息沟通渠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双向培训。
第十二条通知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协议要求任何通知,均应以汉字书写,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按本协议要求发出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7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邮件方法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相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霸凌(上海)投资有限企业
地址:_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5号嘉汇国际广场A座2119号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E-mail:_____
收件人:___沈彦_________________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