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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编制方案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选取海外交易所上市的50 家中国互联网企业作
为样本股,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计算,反映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知名中国互联网
企业的投资机会。
一、 指数名称和代码
指数名称: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
指数简称:中国互联网50
英文名称:CSI Overseas China Internet 50 Index
英文简称:China Internet 50
指数代码:H30533 (人民币)/ H30534 (美元)
二、 指数基日和基点
该指数以2007 年6 月29 日为基日,以1000 点为基点。
三、 样本选取方法
1、样本空间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的样本空间由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且在中
国大陆以外地区上市交易且上市交易时间超过3 个月的股票组成(除非该股票发
行市值超过100 亿美元):
(1 ) 注册地在中国大陆;
(2 ) 公司营运中心在中国大陆;
(3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 以上来自中国大陆。
其中香港市场上市的股票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且以香港为主要上市地的普通股;
(2 )上市交易时间超过 3 个月,除非该证券上市以来日均香港总市值在全
部香港市场证券中排在前10 位;
(3 )剔除最近过去一年日均股价小于0.1 港元的证券;
(4 )剔除最近过去一年日均股价小于 0.5 港元而且最近年度报告每股收益
(EPS )小于0 的证券;
(5 )剔除最近三个月日均换手率不满足条件的证券。
2 、选样方法
(1 )对于样本空间内的证券,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 万美元同
时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低于5 亿美元的证券。
(2 )对剩余的证券,符合以下定义的证券:
互联网软件与服务:开发与销售互联网软件和/或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
家庭娱乐软件:开发主要在家中使用的家庭娱乐软件和教育软件的公司。
互联网零售: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零售服务的公司。
互联网服务: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各类服务的公司。
移动互联网:开发与销售移动互联网软件或提供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公司。
(3 )对于剩余证券,按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以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综
合排名(1:1 ),选取排名靠前的50 家证券成为指数样本。若剩余证券不足50 只,
剩余证券全部作为指数样本股。
四、 指数计算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
报告期指数 1000
除数
其中,调整市值= ∑(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汇率)。调整股本数的
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汇率采用汤森路透综合汇率报价
中间价。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股权重不超过20%。
五、 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的样本股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
间分别是每年6 月和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股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
相同。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
2 、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股
暂停上市或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股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
停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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