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宣城广德县凤桥35kV输电线路工程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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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广德县凤桥35kV输电线路工程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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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工程概况 1
2. 编制目的 1
3.编制依据 1
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2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2
6. 强条执行的检查、考核与奖罚 3
附表A: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系统接线方案为由35kV 广柏346线路93#杆π开断点,新架设两回35kV线路至35kV凤桥变。建设规模叙述如下:
(1) 本工程线路起于已建的35kV广柏346线路93#杆π开断点,止于拟建的35kV凤桥变35kV构架,全线按双回路架设,线路全长为2.5km,导线截面为150mm2。
(2) 根据系统提资,利用原35kV广柏346线路,架设10公里的24芯ADSS光缆至93#杆π开断处,再架设2.5公里的24芯OPGW光缆至凤桥站,作为第一通信通道;从原凤桥收费点架设2公里的24芯普通光缆到凤桥站,作为第二通信通道。
基础及接地:本标段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基础采用了台阶式基础、掏挖式基础。接地采用接地扁铁。
交叉跨越:本线路沿线跨越10kV 1处,垮380kV 3处。
2.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要求,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过程控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特编制本计划。
3.编制依据
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⑸《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⑺《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 D L5009·2-2013)
⑻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
⑼《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4)
⑽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施工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培训、执行、检查和考核。
组 长:刘冯贵
副组长:路峰
成 员:由严渊、卢辉、张根荣、李伟组成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⑴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制度,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责任主体及执行记录。
⑵有关工程管理、技术、施工人员要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项目部必须组织培训,学习强制性条文相关内容。
⑶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要在“施工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在各分部工程技术交底时,突出强调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强条要求。
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及时检查,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⑸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⑹工程竣工后,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6. 强条执行的检查、考核与奖罚
6.1强条的执行检查
⑴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制度。
⑵检查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
⑶检查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⑷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2检查方式
⑴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⑵阶段性自查与专项检查。
6.3检查记录
⑴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附表1、附件2后执行表号)。
6.4考核与奖罚
⑴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不到位时,责令施工班组及时整改闭环,并罚款200-500元。
⑵施工过程中发现两次及以上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施工班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强制退出施工现场。
⑶因违反强制性条文造成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按有关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⑷分包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发包单位声誉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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