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105-2013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采伐剩余物计量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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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99
B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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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2105 2013
、
东北 内蒙古国有林区
森林采伐剩余物计量方法
ㅤㅤㅤㅤ
Methodsforcalculationoflo in residuesof
gg g
NortheastandInnerMonoliaforestzone
g
2013-03-15发布 2013-07-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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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2105 2013
、
东北 内蒙古国有林区
森林采伐剩余物计量方法
1 范围
、 。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森林采伐剩余物的术语和定义 标准地实测方法和计算方法
、 、 ( )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 内蒙古国有林区主伐 中幼林抚育采伐和低产 效 林改造所产生的采伐剩余物
的计量。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采伐剩余物 lo in residue
gg g
、 、 ( ) ( )、
在主伐 抚育采伐 低产 效 林改造采伐等采伐作业过程中不能形成规格材的枝丫 包括树叶 梢
、 、 、 、 。
头 灌木 伐根 枯倒木 遗弃材及截头等
2.2
枝丫 branches
ㅤㅤㅤㅤ
。 、 , ; 、
树枝和枝条的统称 从树干上生长出的 直径较大的 称为树枝 从树干或树枝上生长出的 直径较
, 。
小的 称为枝条
2.3
梢头 tos
p
, 。
伐倒木打枝后 在原条梢部直径 6cm处截断而形成的剩余物
2.4
伐根 stump
, 。
采伐后保留的树根 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
2.5
枯倒木 deadtrees
林地中由于自然力或人为因素造成枯死并已折断或伐倒的树木。
2.6
遗弃材 discardedlos
g
在采伐作业后遗留在伐区内的达到商品材标准应集运而未集运的树木和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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