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轻工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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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轻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北苑小区(原水电局家属院)的轻工塑钢窗工时承包给乙方,达成承包协议如下:
1、甲方把轻工塑钢窗工时以每平米 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材料由甲方提供,以窗子的实际面积计算。
2、乙方在承包项目期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工时完工,在2012年 月 号前完工,延误了工期乙方要负相应的责任。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注意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工程,如果在施工中不注意安全,盲目蛮干,出现的一切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给乙方,如果乙方在中途自己停工,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付款给乙方,然后另找工队。
5、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不能有意刁难乙方。
6、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如出现塑钢窗方面的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担保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胡守信誉,不得违约。 担保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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