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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业”的困惑与思考.doc

发布:2018-05-25约3.4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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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业”的困惑与思考-旅游管理 关于旅游“业”的困惑与思考 地方政府制定旅游业发展战略时,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时,如何正确处理“产业”与“事业”的关系?围绕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温星君 作为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一名新兵,在阅读、学习、收集旅游业有关文件和文献时,笔者发现不同的从业人员对某些旅游相关概念的认识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各种行文之间疑似存在概念混淆,可能会给读者造成一些困惑,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旅游业的“业”。这个“业”,到底是“产业”,还是“事业”? 一、关于旅游属性的认识冲突 1978年,陈云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发言时指出,“现在的旅游事业,是行政管理,还不是业务管理。” 直至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旅游业主要以外事接待的面目出现,是外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较偏重于社会事业属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旅游业被注入越来越多的经济元素,地方政府也越来越倾向于从经济的维度考量旅游业。旅游“业”的内涵与外延伴随时代变迁悄然发生变化。 一方面,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旅游相关政策文件和学术研究报告均不约而同地将旅游业主要理解为“产业”。从近年各地出台的关于鼓励发展旅游业文件及工作总结来看,地方政府及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阐述旅游“产业”的篇幅远远大于阐述旅游“事业”的篇幅。如2008年华东某市出台的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正文中,“产业”相关 关键词 出现频率明显高于“事业”相关 关键词 :其中“项目”出现20次,“规划”出现10次;“产业”出现6次,“事业”出现1次;“市场”出现15次,“环境”出现5次。又以《旅游调研》(2013年第07期)的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为例,专题内共六个城市的推进旅游综合改革情况总结,主要以旅游消费、旅游服务贸易、旅游总收入、旅游项目投资等指标阐述当地旅游业发展状况,主要从整合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角度描绘当地旅游业发展方向。以上统计和论证的方法虽然不一定十分科学,但是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知全豹。地方政府及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近年来普遍侧重以旅游“产业”为着力点来开展理论研究和政策引导的这一基本判断,估计符合大多数旅游从业人员的感性认知,并且在其他地方政府文件中也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印证。 另一方面,《旅游法》以促进旅游“事业”为立法目标。《旅游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这意味着,国家促进旅游业发展时不仅仅关注经济效益,同时也关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 两相比较,对旅游属性的认识冲突跃然纸上,使读者感到困惑与迷茫。旅游业究竟应该是“事业”或“产业”,可能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旅游业发展路径的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有必要引起广泛关注,进行深入探讨,形成统一认识。 二、旅游“业”辨析 形成旅游属性认识冲突的原因,大概有几种可能:一是“重经济、轻社会”的传统思维影响旅游业定位。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现象,无论是资源配置还是政策支持,均倾向于经济领域。尽管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随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重视民生福祉和公平正义,但是思维定势一直对旅游业定位产生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和学术研究机构理解国家旅游业发展思路时可能产生一定偏差。国务院于2001年和2009年先后出台了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从文件内容看,这两个文件实际上是从旅游消费、旅游产品、资源消耗、就业机会、区域发展、文化内涵和综合效益等多个方面对旅游业发展进行阐述的,既有“产业”,也有“事业”。但是,文件敏感的出台时间和特定的经济环境背景可能使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术研究机构误以为制定这些文件的出发点是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振经济信心。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地方政府审视本地旅游业发展思路和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时,可能偏重于发展旅游“产业”。三是不少地方政府自觉地将旅游业划入经济领域。旅游业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特征,具有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巨大潜质,具有创汇创收的直接效应。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压力和经济效益驱动下,自觉地对旅游业产生经济方面的联想,如“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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