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新防爆60条.doc

发布:2017-04-23约5.18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11 晋煤集团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矿井(包括各子分公司)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产品“铭牌”,未取得“防爆合格证书”、“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为失爆,“煤安标志牌”、 “铭牌”丢失为不完好。 第四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许可证”,粘贴“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或“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期限超过一年为失爆。 第二章 壳体 第五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七条 隔爆壳开焊为失爆,内外壳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九条 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隔爆腔与本安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否则为失爆;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为失爆。 第三章 电气设备防爆面 第十条 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和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为失爆。 1、非螺纹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接合面类型接合面最小宽度L/mm最大间隙/mm容积≤100(cm3)100<容积≤500(cm3)500<容积≤2000(cm3)容积>2000(cm3)平面接合面、圆筒形接合面或止口接合面60.30---9.50.350.350.08-12.50.400.400.400.40250.500.500.500.50旋转电机转轴接合面滑动轴承6 9.5 12.5 25 400.30 0.35 0.40 0.50 0.60- 0.35 0.40 0.50 0.60- - 0.40 0.50 0.60- - 0.40 0.50 0.60滚动轴承60.45---9.50.500.50--12.50.600.600.600.6025 400.75 0.800.75 0.800.75 0.800.75 0.802、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 mm,间隙不大于0.5mm。 3、如果操纵杆的直径超过了表1规定的最小接合面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至少等于其直径,但不必超过25mm。 4、螺纹结合面、粘结结合面等应符合GB3836.2—2010规定。 第十一条 对隔爆面上局部出现直径不大于0.5 mm,深度不大于1 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每1㎝2不得超过2个,否则为失爆。 第十二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为失爆。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的2/3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第十四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涂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八分之一为不完好)。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第十七条 采煤机、掘进机、连采机等主要设备电气控制箱现场检查不能正常打开为失爆。 第四章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八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应采用浇铸固化密封方式,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