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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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生效日期 修订说明 分发部门 总经理
GM 管理者代表
MR 销售部
SAL 财务部
FNA 行政部
HRA 技术部
ENG 品管部
QUA 物料部
PMC 生产部
PRD 成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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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减少批量不合格品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械加工及产品总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综合流量测试、量孔流量测试质量控制按原
相关文件执行。
3. 定义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主要是指生产线员工的互检、自检、管理人员巡检及检验人员抽检的品质过程管理方法。
4.职责
4.1 生产部:生产线员工或班组个人负责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
4.2 品管部:流程检验员负责转序前的产品质量控制。
5.内容
5.1 生产部
5.1.1员工自检-机械加工
5.1.1.1产品首件加工,员工须做好首件检验工作即检验加工的内容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并作检验结果记录。
5.1.1.2过程中,由于人、机、料、法、环发生变化后,员工须做好首件检验工作,检验后均要作结果记录。
5.1.1.3过程中,员工须按质量自主管理流程中规定的频次要求进行自检,每次检验后均要作结果记录。
5.1.2员工互检、自检-产品装配
5.1.2.1互检:在装配前,员工检验上工序的作业内容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 要求。
5.1.2.2自检:本工序作业完成后,员工检查自己的作业内容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 要求。
5.1.3 管理人员巡检
5.1.3.1组长巡检要求
5.1.3.1.1上班30分钟内,组长须对本线各加工工序巡检一次, 巡检结果记录在组长巡检记录表上。
5.1.3.1.2首次巡检后,每一小时巡检一次,巡检结果记录在组长巡检记录表上。
5.1.3.2车间主任巡检要求
5.1.3.2.1车间主任每天上下午对车间各生产线班组巡检一次,巡检结果记录在车间主任巡检记录
表上。
5.2 品管部
5.2.1 检验员抽检
5.2.1.1根据检验规范要求进行产品转序前抽检,抽检结果记录在检验员抽检记录表上。
5.2.1.2抽检合格后,检验员须在产品标识卡上签字。
5.2.2质检科长巡检
5.2.2.1除特殊情况外,质检科长每天上下午对所管辖生产线巡检一次,巡检工序数不少于总工序数的20%, 巡检结果记录在质检科长抽检记录表上。
5.2.2.2 质检科长需抽查所管辖检验员转序抽检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 检验记录表
5.3.1班组长每两天将员工检验记录表收集后交车间主任审核,车间主任每周六上午9:00前上交品管部存档。
5.4 批量质量问题处理-以工序为单元,50只本体为最小基本单位(员工发现或检验员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经生产线当事员工挑选后,产品不合格率≥8%)
5.4.1生产部
⑴ 生产线当事员工挑选后的不合格品经检验员核算为批量质量问题,组长或车间主任填写不合格品过程评审报告单提交给部门经理副经理组织品质科长进行初评。
⑵ 评审报告中,若为让步使用或返工,由品管科长填写产品不合格率;若为报废,品质部长评审后提交给企划部长,由其在报告单上填写流程损失总成本后将评审单返回品管部。
⑶ 评审结束后,品管科长将不合格品过程评审报告单附件转交给部门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根据评审结果按5.4.1.1相关条款填写奖罚处理单组织实施。
⑷ 奖罚处理单提交给生产部文员处备案。
5.4.1.1 奖罚细则
5.4.1.1.1让步使用含重新加工其它零件来补偿此让步使用,产品不合格率
⑴ 在8%-10%之间(含10%),当事员工处罚15元/次。
⑵ 在10%-12%之间(含12%),当事员工处罚20元/次。
⑶ 在12%以上,当事员工处罚30元/次。
⑷ 发现质量问题的员工或检验员奖励15元/次。
5.4.1.1.2返工:产品不合格率
⑴ 在8%-10%之间(含10%),当事员工处罚20元/次。
⑵ 在10%-12%之间(含12%),当事员工处罚30元/次。
⑶ 在12%以上,当事员工40处罚元/次,组长处罚15元/次。
⑷ 发现质量问题的员工或检验员奖励20元/次。
5.4.1.1.3报废:按前序所有流程核算总成本含水、电、气、外购配件
⑴ 总成本≤300元?, 当事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同时处罚组长20元/次。
⑵ 总成本>300元?, 当事员工均按300元承担,同时处罚组长60元/次,车间主任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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