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称: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囤水田坎新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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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囤水田坎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永青峰交(2014)第007号
招
标
文
件
永川区青峰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
前附表
第一篇:工程说明
第二篇:投标须知
第三篇:取标、定标
第四篇:其他事项
第五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六篇: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七篇:投标书格式
附件1: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施工设计图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囤水田坎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村民小组。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评定标准。
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囤水田坎新建工程新建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村民小组十一担田、碑湾田M7.5浆砌条石囤水田坎及李家老院子外1段M7.5浆砌条石公路护脚,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及10cm厚 C15砼垫层、M7.5浆砌条石挡墙、土石回填等全部工程内容。 2 资金来源:上级小型水库扶助资金。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 4 投标有效期:30天(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5万元。
递交单位:青峰镇财政所。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9月1日9:00至17:00时。 6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 份。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青峰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青峰镇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 8 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9月3日10:00时。 9 开标日期:2014年9月3日10:00时。
地点:青峰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篇
工 程 说 明
第一节 工程概况
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囤水田坎新建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 青峰镇 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批准,采用 公开招标 选择该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节 工程项目概述
工程地点位于 青峰镇莲花石村观音堂村民小组,新建十一担田、碑湾田2根总长120米M7.5浆砌条石囤水田坎及李家老院子外1段45米M7.5浆砌条石公路护脚。
第三节 施工方法与条件
一、施工方法
1、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执行。
2、按图施工。
二、施工条件
1、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生活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施工方驻地办公室、食堂、宿舍、设备停放、堆料场等由施工方在工地附近自行安置,安置方式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第四节 质量要求
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质量需要经发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认可。
第五节 工期要求
该工程项目的工期为 30 日历天,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二篇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标前会议
本工程定于2014年 9月2日10:30时召开标前会议、购买招标文件。标前会议内容:设计图纸说明、招标文件解释答疑、现场踏勘。在随后的招标活动中除招标单位需书面说明递交各投标单位作文字解释外,招标单位不再与投标单位作补充解释答疑。
第二节 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或其他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
3、具备与投标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施工机械设备。
4、具有组织、编制投标书的能力和施工实力。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书(见第七篇)
2、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篇)
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5万元。
单位为: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财政所 ;
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青峰分理处 ;
帐号: 1807010120010000827 ;
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 年9月1日17:00时。
第四节 工程预算
一、最高限价计价原则:
(1) 本工程最高限价由招标人提供。
(2) 编制最高限价的施工图由招标人提供。
第五节 承包形式
额定工程量采用合同单价承包,增减工程量按实结算。
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0.15 万元,未按时提交的,招标单位可视为不响应而拒绝。
2、中标单位按规定要求在公示结束后三天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需向业主递交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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