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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网络反腐规范化问题
【摘 要】 文章阐述了当前网络反腐的现状,分析了网络反腐面临的最大问题,提出了促进网络反腐规范化的主要对策。要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相关立法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部门的科学化管理;引导网民理性对待网络反腐。
中国论文网 /4/view-7003833.htm
【关键词】 网络反腐;互联网;规范化
一、当前网络反腐的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正在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利用互联网参与腐败行为举报,也逐渐成为普通民众参与反腐斗争的新常态。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网络举报平台,标志着我国官方网络举报的开端。2005年12月,中纪委、监察部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网络举报从此被正式纳入官方权威反腐途径。2008年,湖南省株洲市纪委正式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反腐文件《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1],标志着我国的网络反腐行为逐步规范化。而从现阶段效果来看,网络反腐在推动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并引发了多次舆论热潮,多位官员的贪腐行为由于网民的“人肉搜索”而被暴露在阳光下,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例如,南京某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发表不当言论而遭到网民的“人肉搜索”,其抽天价烟、戴天价手表等行为被曝光,从而引起纪委部门介入,最终被绳之以法。有类似下场的还有“表叔”杨达才、“房叔”蔡彬、刘铁男、衣俊卿、雷政富等等。这些高官的落马,无一不是由网络举报发端的。这样的现象,充分说明了网络反腐的威力,大大提高了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也对党内仍然存在的腐败分子形成了极大的威慑。但与此同时,利用网络反腐这个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来博取眼球,造谣诽谤者也层出不穷,例如,近期较为典型的案例有,某网民发布“海军多名领导被军纪委审查”的虚假消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这表明,网络反腐规范化之路任重而道远,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网络反腐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开展。
二、“欠规范化”是网络反腐面临的最大问题
“规范化”是指“在经济、技术和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反之,尚未达到统一标准,就是“欠规范化”的表现。目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有少部分人滥用网络言论自由权,捏造虚假消息,进行肆意传播,而不明内情的网民们往往以讹传讹,谣言中的当事人往往因为这些虚假消息而被打扰正常生活,其个人隐私权也被极大的侵犯,同时,纪委监察部门也因为这样的行为而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甄别工作,造成了资源浪费。
与此同时,基层政府部门和基层纪委监察机关在引导民众参与网络反腐方面也有“欠规范化”现象。部分政府部门和纪委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着消息滞后、信息更新速度慢的现象,没有及时体现出互联网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政务公开程度不够,这使得政府部门与普通民众在信息的掌握程度上无法协调一致,无法最有效率的开展反腐监督行为。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压舆论,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2] 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发布红头文件要求实名制上网,利用所谓的政策理由来限制普通民众的反腐行为;有的公安机关利用手中的网络舆情监督权力,不是为了引导民众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而是搜查举报腐败行为的源头,从而打击报复。
因此,网络反腐“欠规范化”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仅无法遏制腐败行为,可能还会产生更多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政府形象的行为,这与网络反腐的初衷无疑背道而驰。
三、网络反腐规范化的主要对策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模式,其作用在于增强公众的民主监督程度,使民众可以借助网络力量对腐败行径形成舆论压力,最终让腐败分子得到严惩。而要真正发挥这种舆论压力,需要有以下几个着力点:
1、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当前很多网络反腐欠规范化行为的发生,其起因是由于政府和纪委监察部门信息披露不及时,让民众的知情权被削弱。同时也助长了暗箱操作现象,让腐败分子有空可钻。因此,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例如及时披露官员财政开支、公费支出、土地征用补偿等民众热切关心的信息,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是我国当前网络反腐行为能够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2、加快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相关立法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因此,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相关立法建设也必须提速。立法机关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关于网络监督、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法律制度上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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