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概论》课程标准(电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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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概论》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课程性质和作用
《广播电视概论》课程是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职业素质必修课,是对广播和电视两大媒体的入门性教学课程,《广播电视概论》以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为逻辑起点,以一年级学生为讲授对象,是集理论性与应用性为一体的学科。
设置本课程的作用是使学习者在全面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发展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系统掌握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工作的理论、方法、技术,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从而能够在接下来的专业课程学习中更加细致、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基本理念
学习者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教师的课堂讲授,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我国广播电视发展的历史,尤其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广播电视媒体的动态要较为关注。对广播电视媒介的属性要充分了解,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广播电视媒介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媒介形态和节目形式的变化要充分认识;对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变化要尤其关注,并在学习中学会分析各种广播电视新闻的特点和采编规律。
三、设计思路
1.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
围绕各种广播电视新闻的特点和采编规律展开教学,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注重对学生综合意识与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注重对学生实践意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注重对学生合作意识与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2.注重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
要注意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的整合,注重实效。要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数学学习内容和方式的影响,开发并向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有效地改进教与学的方式,使学生乐意并有可能投入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教学在理念上要尽力适应社会上相关职业岗位群对媒介从业人员人才知识和能力结构的新要求以及新闻传媒专业教学方法的创新趋势,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在内容上要着力从学科体系建构、理论知识完整向注重实用、知识精讲转变;在体现教学方法上要从学科式、授课型教学方法向技能型、训练式、体验式教学方法转变,突出实际案例和技能训练,以及新型媒体等新知识的掌握,配合以网络教学,扩大学生的知识面,达到知识宽厚,技能熟练,职业意识强的目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思考,勇于探索,善于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别是要认真完成有关知识及技能训练作业,提高学习效果,力求实现和达到教学目标,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二、课程子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掌握广播电视学的基本内容、观点、应用等知识点。
2.了解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历史、运营机制、传播特点、节目生产流程、媒介机构的经营管理等内容。
3.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课程打好基础。
(二)过程与方法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生主体,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启发学生善于观察、自主思考、独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使学生在观察、思维、推理与判断、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对于提高电视解说语言的艺术感染力能举一反三正确、灵活进行,体现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目标。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学生的专业文化内涵、创新意识,以及灵活应变能力和团队精神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一、课程总框架
广播电视概论课程总体框架如下表所示:
学习单元划分及学时分配
序号
主题描述
理论课时
第一章
广播电视技术的产生与发展
2
第二章
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特征
2
第三章
广播电视媒体的节目特征
6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
4
第五章
广播电视节目的编辑特征
4
第六章
社会框架内的广播电视事业
4
第七章
广播电视媒介与受众
4
第八章
广播电视事业管理
2
总课时
28课时
二、学习模块内容标准
第一章 广播电视技术的产生与发展
1.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广播电视学的研究对象,理解广播电视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研究意义和方法。
2.学习内容
广播电视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广播电视学的任务;广播电视学的研究对象媒介发展脉络(语言传播、书写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
第二章 广播电视的传播特点
1.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广播电视传播的特征、广播传播符号的特点、电视传播符号的特点,解广播电视的传播规律,能够对广播电视媒介的基本特点进行分析。
2.学习内容
广播电视的媒介特性;广播电视的传播特性;广播电视的受传特性;广播声音的三要素(语言、音乐、音响);电视传播的符号(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
第三章 我国广播电视的性质和职能
1.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广播电视事业的组成部分,我国广播电视的性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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